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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4-02-22 09:58

《关于印发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制定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工作始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分类分级、实战实用,坚持严格管理、精准高效。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明用语,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双提升,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制定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司办2024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培训范围: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行政执法员人。

三、培训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执法理论培训阶段(2024年1月-6月)。(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2)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以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3)“一规划两纲要”、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党内法规和党风廉政教育。(5)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法等内容。(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等公路和道路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执法实战演练阶段(2024年7月-9月)。行政执法办案程序,法律文书使用、法律法规的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的适用、文书送达、案卷归档、执法案卷检查(评查)执法用语、案例分析、执法技巧、执法装备的使用、熟练操作使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

(三)执法能力提升阶段(2024年10月-11月)(1)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指导(2)做好重点案件跟训工作。(3)健全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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