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单位: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府前街1号党政大楼435室
联系电话:0479-523842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审核、发布旗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公文。组织起草旗领导讲话及其他文稿。

  (二)负责组织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各类会议,协助安排政府领导政务活动。

  (三)负责办理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各类文电。

  (四)承办旗直各部门、苏木乡镇请示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

  (五)负责对上级和旗政府重大工作部署、会议议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批示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报告。

  (六)负责收集、整理、研究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方面重大理论政策,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七)负责采集、编辑、报送全旗重要政务信息,指导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八)负责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九)负责协调办理和督查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

  (十)负责推进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对旗直各部门、苏木乡镇绩效目标的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全旗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政府各类文件、会议的蒙古语言文字翻译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有关外事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协调推进全旗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执行国家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有关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拟订全旗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全旗金融形势,提出金融决策参考建议。

  (十六)统一管理和协调旗政务服务局,承担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七)负责办理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

  第四条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负责相关会务和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系统及委托考核单位的实绩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党建等工作。负责政府政务值班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工会工作。

  (二)秘书一室。负责指导全旗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政府和政府办公室文电办理。负责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印鉴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干部职工学习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秘书二室。负责为政府旗长提供服务,汇总和报告各苏木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起草政府的综合性文件和政府领导的各类文稿。负责政府党组会议的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旗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政府办公室重要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承担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政府召开的全旗性会议和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承担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

  (四)秘书三室。负责向自治区政府和盟行署审核报备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党内规范性文件。负责全旗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全旗政府系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拟定、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负责审核以旗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五)秘书四室。负责全旗政府系统协同办公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旗电子政务外网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旗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执行国家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统筹拟订因公出国(境)计划。负责审核、申报全旗各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宾来访事宜。协调服务旗级领导出访和参加外事活动事宜。接待来访外宾和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处理或协调处理全旗重大涉外事宜和涉外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来旗采访的外国记者、访问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在“一带一路”建设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工作中与蒙俄等国家合作事宜。

  (六)金融管理股。负责联系旗内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保险、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负责研究解决全旗金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旗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旗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运行情况分析工作。负责旗内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和旗外金融机构的联络和引进。负责协调推进全旗金融机构对接与合作,引导银行机构增加信贷规模和投入,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负责研究谋划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七)翻译室。负责全旗重要文件、会议材料、上级政策及会议精神的翻译工作。负责政务门户网站蒙文版相关内容的翻译审核工作。

  (八)信息督查室。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政府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等,确保政府部署重要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负责联系全旗政务信息工作部门,承担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围绕旗政府中心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各方面重要政策信息,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负责组织开展全旗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考核评定工作。督查督办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九)公共事务管理股。负责旗直各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处置及车辆标识管理工作,负责全旗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全旗应急、调研、行政执法用车的运行保障和调度维护。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承担全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建设计划、调配 、管理工作。

  (十)财务室。负责政府办公室部门预决算编报和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和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第五条 核定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6名(其中1名兼任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和人员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解释的办理工作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执行。

  联系电话:0479-5238913

  办公地址: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G207与宝昌大街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00米
联系电话:0479-523842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吴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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