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70116815181/2023-00013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太仆寺旗教育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了做好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中小学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报名额,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和学籍系统相关数据,按比例进行分配。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按照校级——旗级——盟级顺序逐级择优选拔。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从三年级以上学生中推荐。
三、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附件6)认真填写新修订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学校要给评选学生或教师每人发一份《填表说明》。各学校务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各类花名册(电子版)报基础教育股。
四、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评选工作,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册,严格审核后上报(以往获奖情况由学校负责审核,证书复印件不需要上报)。对突破分配名额,不按时上报,不按要求填写表册以及漏项、缺章、缺照片等情况将取消参评资格。
五、各中小学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为了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各校要广泛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先进事迹,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的作用。
六、学校上报的“先进班集体”必须是现任班主任所带班级,非班主任人员不得上报。
太仆寺旗教育局 共青团太仆寺旗委员会
少先队太仆寺旗工作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