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50102/2023-0004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2-18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上级部门关于查处不合格化妆品的通知精神,对全旗的美容美发店、化妆品店、日化店开展全覆盖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中的5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8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及1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为重点,延伸检查索票索证、购销记录、夸大、虚假宣传等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5家,责令整改2家,立案销售过期化妆品1件,暂未发现国家药监局通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