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辐射事故,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辐射环境安全,做好辖区内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确保在辐射事故发生时,能准确的掌握情况,分析评价并科学决策,按照事故等级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应急响应行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版、《内蒙古自治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锡林郭勒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版、《锡林郭勒盟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太仆寺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内环办[2023]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意见采纳情况
《太仆寺旗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于2023年7月,向各单位及专家征求修改意见。其中太仆寺旗宣传部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修改意见未采纳。另有两位专家提出23条修改意见均采纳。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太仆寺旗行政区域内或区外可能发生的危及我旗辐射环境安全的辐射事故时,参照本预案做好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辐射事故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3)航天器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的事故;
(4)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5)可能对我旗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境外及旗外核试验、核事故及辐射事故。
五、主要内容
预案的主要包括:总则、辐射事故分级、组织指挥体系、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响应终止、后期处置、应急准备和保障措施、应急能力维持、附则等部分。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内容。
2、辐射事故分级,包括辐射事故分级、分级应对等内容。
3、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应急组织体系的结构、成员单位及职责。
4、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包括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及其的分级、信息报告、信息通报等内容。
5、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行动(先期处置、医学救援、应急监测、现场处置、外部支援、安全防护、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维护稳定)等内容。
6、应急终止,明确了应急终止的条件及终止程序。
7、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总结报告等内容。
8、应急准备和保障措施,包括应急队伍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物资装备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等内容。
9、应急能力维持,包括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应急值守等内容。
10、附录,包括奖励和责任追究、预案管理、解释及实施、名词术语解释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