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70116815181/2023-0000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 文 号 | 太政发〔2023〕144号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太政发〔2023〕144号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关于刘晓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驻太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旗委提名,经政府党组研究同意:
刘晓雷同志任旗公安局宝昌第一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宏伟同志任旗公安局宝昌第一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肖忠同志任旗公安局宝昌第二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宏伟同志任旗公安局宝昌第二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布和巴特尔同志任旗公安局贡宝拉格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袁丙胜同志任旗公安局贡宝拉格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李占武同志任旗公安局千斤沟派出所所长;
杜海清同志任旗公安局千斤沟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赵琳杰同志任旗公安局红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席廷斌同志任旗公安局红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孙哈军同志任旗公安局骆驼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庆生同志任旗公安局骆驼山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刘海斌同志任旗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俊峰同志任旗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教导员;
王永军同志任旗公安局幸福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韵树全同志任旗公安局幸福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赵瑛同志旗人民医院院长(副科)职务。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