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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召开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助力诚信社会建设新闻发布会

来源:太仆寺旗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4-06-29 09:42

为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联合惩治力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建设,6月27日,太仆寺旗召开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助力诚信社会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

本次发布会由太仆寺旗委宣传部和太仆寺旗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发布会上,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骆驼山人民法庭庭长董海峰就何为虚假诉讼,虚假诉讼的后果是什么,以及采取什么措施打击和减少虚假诉讼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就相关热点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发布会都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何为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指案件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案件执行过程中,为获取非法利益或者规避法定义务,通过恶意串通、虚构事实、虚假陈述、故意隐瞒、伪造证据、滥用诉权等方式企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或执行法律文书,侵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

虚假诉讼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采取的措施是?

为打击和减少虚假诉讼,由中共太仆寺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太仆寺旗公安局、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太仆寺旗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的联合通告》,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和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共同推进司法诚信建设工作意见》,共同加大对虚假诉讼和在诉讼活动中虚假陈述行为的打击力度。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又结合工作实际,在登记立案时,由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保证在所参与的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一切诉讼活动中,诚信诉讼、如实陈述。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存在虚假诉讼行为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太仆寺旗人民法院还制定了《太仆寺旗人民法院诚信建设工程若干措施》,全面推进“司法公信提升年”工作,确保诚信建设工程取得实效。为全旗营造诚信、权威、公信的司法审判环境。

下一步,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将以更实举措,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虚假诉讼,进一步净化诉讼环境,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答记者问

融媒体记者:对涉及虚假诉讼的行为,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行处理?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张永慧:

答:针对虚假诉讼行为,中共太仆寺旗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将作出如下处理:政法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分工负责、配合协作,政法委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及时立案、及时侦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依法及时批捕,及时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审理;司法局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旗工作中加强对虚假诉讼相关法律文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虚假诉讼行为严重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仅扰乱诉讼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更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坏社会诚信。在此提醒大家:查明真相、定分止争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应当诚实守信、实事求是,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制造虚假陈述、虚假诉讼,假借诉讼之名行非法之实,扰乱诉讼秩序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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