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太仆寺旗建国采石场等5个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的公告

来源: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1-29 10:22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二款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内自然资规字〔2020〕4号)第八款规定,经核实“太仆寺旗建国采石场”等5个采矿权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依法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

  附件: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情况统计表.xlsx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蒙文版 蒙速办APP

蒙速办APP

无障碍浏览 长者浏览 智能问答库 政策问答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