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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开展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3-11-13 15:31

太交字〔2023〕248号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开展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系统各单位:

  按照盟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工作部署,我局决定持续在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日

关于开展全旗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大检查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23〕358号)、《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夯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方”安全责任,强化落实安全举措,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按照盟委、行署和盟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围内开展第四季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本次大检查覆盖全旗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领域、长期不发生事故和易忽视忽略的行业领域及“小散远”等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巩固今年开展的各专项整治成果,在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上再部署、再落实。

(二)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市场、驾培市场4个整治行动,组织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

(三)对年初以来开展检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再进行一次“回头看”。

二、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工作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自查、交通运输监管部门检查同步开展。

(一) 交通运输行业全面自查

 各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自查经营资质是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项落实考核;管理制度是否经过审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与企业实际相符;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是否将外委施工队伍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范围;是否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否依法投入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等。

(二)成立综合检查组

交通运输局成立综合检查组对全旗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全旗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2023专项行动、道路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百日攻坚”、城镇燃气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等,重点排查整治并报送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综合检查内容

1.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安全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2.隐患整治存在盲区的问题。吸取教训不深刻、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有死角、责任悬空,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没有认真进行“回头看”。

3.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经营,导致企业“罚而不改”“屡查屡犯”的问题。

4.专项整治开展不深入的问题。对正在开展交通运输重大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道路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整治“百日攻坚”、城镇燃气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等工作开展的不深入,存在走形式、走过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专项行动不清楚、不了解,对本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不熟悉、不掌握等问题。

(二)自检、自查内容

1.综合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各企业汲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执行情况,各岗位人员履职尽责情况,是否对重点领域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设备状态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风险源头治理情况和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及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

2.道路运输方面。重点检查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协同治理、汽车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特别是对乘客的三品检查和实名制落实情况;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电子运单推广使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运行等情况;严厉查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行为、车辆“带病”作业等情况;企业车辆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和动态监控装置、安全带、应急锤等安全设施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存在不合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情况,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健康体检和心理疏导等是否流于形式,走过场。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重点检查老旧重型货车技术状况不良、货车疲劳驾驶和超限超载,营运车辆长期脱离动态监控等行为。督促城市公交、城际公交企业强化运营安全管理,加强车辆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和新能源充电安全管理,加强城市公交车辆运行监测,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安全驾驶行为,杜绝疲劳驾驶,道路客运非法营运、严厉查处巡游出租车异地违规运营行为等情况。重点检查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已备案但超范围经营以及经营场地、设备、人员不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等情形。汽车租赁和驾培市场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已备案但超范围经营以及经营场地、设备、人员不符合经营业务标准等情形。

3.运营公路方面。加大县道安全设施及重要路段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强化演练,遇突发恶劣天气,重点抓好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交通引导和车辆检查的交通疏导工作。落实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有效应对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检查农村牧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公路行车安全情况;公路桥梁病害隐患、独柱墩桥通行、长陡下坡路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修缮加固整治情况;公路养护日常巡查、应急保障、养护现场作业管理等情况。加强草原公路两侧的隐患治理和监管。加强县道巡查,全面准确掌握公路设施技术状况,修复完善波形护栏、防眩网、隔离栅以及标志标牌等安全设施,确保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4.工程建设方面。要认真组织开展休工期全方位、无死角、无遗漏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和人员安全教育;重点对在建桥梁、高边坡、高填方、基坑等可能受冬季寒潮影响大的部位风险点外显著位置是否设置警告、警示标志,周边护栏围挡是否完好;施工驻地冬季留守人员日常消防安全、防漏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等是否存在风险隐患,指导督促留守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营运便道运行通畅,平面交叉道口是否设置警告、警示标示;对于封闭的现场施工便道和施工现场,要做好休工封闭措施,落实安全巡查,防止社会车辆误入等情况。

5.执法监督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情况,严格执法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抓手,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和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要立即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报许可机关依法取缔,严厉排查整治公路施工违法承包、违规外包、挂靠资质、运输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超线路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秩序。

、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不能将本次大检查等同于一般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要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检查。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本企业自查工作。

(二) 强化措施,从严执法。要切实较真碰硬,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开展精准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该罚就罚,该关就关,该停就停,该依法追责的依法追责。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教育引导各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问题查不出、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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