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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文化馆简介

来源: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2023-07-31 09:10

  太仆寺旗文化馆属社会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组织宣传教育,活跃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主要开展群众文化、数字化服务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申报等工作。近年来,太仆寺旗文化馆全面发挥各项职能,为推动太仆寺旗群众文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全面促进群众文化事业发展,1945年宝源县建民众教育馆,1952年在民众教育馆旧址建宝昌县文化馆,1956年改称太仆寺旗文化馆,下设美术摄影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文艺创编组、财务室以及办公室五个部门。核定事业编制6个(管理岗位编制1个,专业技术岗位编制5个),现有人员7名,其中大学本科3人,大学专科3人,中专1人。国家二级文化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公共文化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平台示范基地。

  太仆寺旗文化馆位于太仆寺旗宝昌镇文化大厦,建筑面积4126平方米,拥有多功能展厅、演播厅、群艺活动中心、数字化非遗展厅、综合排练厅、数字化阅览室、录音棚、书法美术体验室等多个功能厅。全年免费开放场馆及文化设施,免费提供优质的基本公共分化服务,使全社会、各阶层群众文化权益得到根本保障,重点关注弱势群体,确保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无差别。

  2015年获锡林郭勒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小品《十个全覆盖真不赖》荣获第十八届乌兰牧骑汇演创作一等奖、表演一等奖。2016年获全盟文化馆工作信息报送先进单位;2018年荣获守望相助好家园——首届全区农牧民文艺展演优秀节目奖;二人台小戏《天职》荣获自治区第二届“群星奖”。2019年《喜挂红灯》荣获“时代新歌”2019锡林郭勒盟第二届网络春晚最佳表演奖。2020年创编排演的歌剧《村姑》荣获自治区第三届“群星奖”。2021年荣获2021-2023年度“东路二人台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荣誉称号。

  坚持多措并举、搭建展示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花香果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文化馆重要工作之一,馆工作人员深入苏木乡镇调查、挖掘、整理、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1项,其中自治区级5项;锡盟级19项;旗县级7项。累计申报传承人40人,其中自治区级7人;锡盟级20人;旗县级13人。

  突出工作重点、创新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化建设稳步发展。一是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面推动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完成建兴社区、太仆寺旗晋剧团、太仆寺旗二人台艺术团、边墙村文化大院、千斤沟镇文化站、太平社区、新华社区七个分馆建设,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覆盖有效的总分馆制,使广大基层群众享受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加丰富,途径更加便捷,质量提升显著,均等化水平提高。二是按照国家二级馆必备条件的馆舍建筑面积、数字服务能力、馆内服务项目、互联网线上数字服务、业务培训、数字资源、县域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演出展览培训设备等各项指标,太仆寺旗文化馆对场馆及硬件设施提升改造,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三是群众文化活动有声有色,以服务基层、服务团队、服务中心为指导,充分发挥文化馆主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四是群众文化辅导培训成效显著,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坚持“培训方式创新,凸显文化亮点”的要求,加强对苏木乡镇社区文艺演出团队文化辅导,让基层工作骨干和文艺爱好者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工作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下一步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文化活动的精品意识,不断打造精品文旅节庆活动,坚持“每月大活动、每周小活动,”的工作思路,构建四季文旅活动格局和品牌节庆活动体系,切实做到“四季有特色、月月有活动、周周有看点”。扎实推进免费开放服务水平,引导和鼓励民间文艺团体健康发展,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文化活动,吸引广大人民群众走进文化空间,享受健康丰富的阳光文化,努力塑造文化馆对外开放的新形象,紧紧围绕“文化活旗、文化惠民”这一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扶持,广泛建立群众公共文化场所,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网络,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求富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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