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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太仆寺旗巡察  发布日期:2023-05-09 09:34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旗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7日至6月30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对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开展“专项+常规”巡察,对工信局(商务局)开展专项巡察。旗委第二巡察组对农牧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太仆寺旗分局开展“专项+常规”巡察,对林业和草原局开展专项巡察,围绕乡村振兴推进情况延伸巡察千斤沟镇大圪洞村、永丰镇上皮坊村、红旗镇红卫村、幸福乡重光村。

  巡察期间,专项巡察将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以及“五个大起底”行动开展监督,常规巡察将围绕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开展监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接访地点和来电来信方式:

  巡察组接访地点:第一巡察组接访地点、第二巡察组接访地点在纪委监委一楼信访接待室。

  巡察组接访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工作日内接访。

  第一巡察组电子邮箱:tqdyxcz@163.com ,电话、短信平台:15947096880

  邮寄地址:纪委监委二楼旗委第一巡察组  邮编:027000

  第二巡察组电子邮箱:tqdexcz@163.com,电话、短信平台:15148646040

  邮寄地址:纪委监委二楼旗委第二巡察组  邮编:027000    

  联系信箱位置:党政大楼、纪委监委办公楼前,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工信局(商务局)、农牧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办公楼前。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26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扫二维码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太仆寺旗委巡察码上举报平台

      

  中共太仆寺旗委巡察办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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