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5270116815181/2025-0003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太仆寺旗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
| 成文日期 | 2025-11-03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187号)《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关于征收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锡医保发〔2025〕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征收2026年度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确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以及脱贫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参保缴费政策
(一)参保对象范围。我旗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各类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财政补助标准。202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中,中央财政补助80%;自治区财政补助10%;其余10%按照第一档地区盟财政分担30%、第二档地区盟财政分担50%、第三档地区盟财政分担70%进行分档补助。
(三)个人缴费标准。 2026年度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四)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5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200元/人。对未纳入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由当地财政按每人不低于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同时具有多重属性的困难群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政策,不得重复资助。
(五)集中征缴期。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按年度预缴费制度,执行自治区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31日。
(六)待遇享受期。
1.集中征缴期内参保。对2025年已参保、在集中征缴期内缴纳2026年度保费的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非集中征缴期内参保。需要先前往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核定,参保后设有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3.新生儿出生90天内(含90天)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手续的,不受征缴期和户籍地限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
4.新入学大学生首次在学籍地参保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可从缴费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七)参保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员自行通过税务部门智能化线上渠道和传统线下渠道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1.线上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自主缴费;可以登录微信“城市服务”模块,通过办事大厅“内蒙古社保缴费”完成自主缴费;可以通过“蒙速办”手机客户端内“社保缴费”服务进行自主缴费;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界面进行自主缴费。线上缴费参保人员可在2-3个工作日后在微信“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上查询或下载电子缴费凭证。
2.线下缴费:参保人员到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站(点),通过医保代办员帮办代办,利用信息化终端或手机缴费方式进行参保缴费;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税务实体大厅窗口进行人工缴费;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建设银行银行卡或内蒙古农商银行银行卡通过建行网点柜面、建行智慧柜员机(STM)、建行裕农通、农商行网点柜面、农商行智能柜员机等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参保属地管理主体职责,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的领导,医保、税务、民政、农牧、教育、卫健、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以及苏木乡镇政府、嘎查村(社区)委员会要落实好组织居民参保缴费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密切配合,认真核实 本地区常住人口参保信息。
(二)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完善与本地区税务、公安、民政、农牧、教育等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人员信息比对,核实断保、停保人员等情况,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实现参保信息动态更新。要积极协调辖区财政、民政、农牧、税务部门,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低收入人口在2025年12月31日前应保尽保,后续新增低收入人口动态纳入参保范围。
(三)优化缴费服务。建立统一高效的医保费征管体系。支持医保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要继续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的要求,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大力推行线上缴费方式,根据参保缴费进度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对未参保人员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传统方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参保缴费流程及办法。要对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医保经办人员进行缴费政策及业务培训,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税务部门要确保各种缴费渠道畅通,满足参保缴费人多元化缴费需求,进一步提升缴费便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