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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5270116815181/2025-0002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太自然资发〔2025〕237号
成文日期 2025-06-25 15:30:45 公文时效 有效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太仆寺旗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5 17:25

  太自然资发〔2025〕237号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太仆寺旗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各有关委、办、局:

  经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太仆寺旗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

  太仆寺旗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做好我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有效防范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太仆寺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结合我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截至2024年底,全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11处,其中崩塌5处、地面塌陷4处、泥石流2处,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10人,潜在经济损失600万元。按险情等级划分,均为小型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宝昌镇、红旗镇、骆驼山镇、千斤沟镇

  二、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4年,我各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三查”制度,在极端天气下加密巡排查和现场驻守指导工作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在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4年全未发生因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三、202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旗气象局2025年气候趋势短期预测,2025年汛期(6-8月),太仆寺旗地区2025年主汛期(6-8月)总降水量为245.0毫米,较常年同期值(236.0毫米)略多,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匀,平均气温为18.4℃,较常年同期值(17.7℃)偏高0.7℃。预计今年夏季降水量较常年偏多0-20%,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匀。夏季降水多雷阵雨,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将出现突发性大雨及冰雹天气。

  夏季总降水量略多,多雷阵雨,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易出现局地暴雨和冰雹天气。

附表: 太仆寺旗2025年6-8月份具体气象要素预测值

 

项目

数值

月份

(毫米)

(度)

(天)

预报值

常年值

上年值

预报值

常年值

上年值

预报值

常年值

上年值

六月

60.0

63.8

89.5

17.5

16.6

17.7

2

3

4

七月

105.0

98.7

128.4

19.5

19.1

19.6

0

1

2

八月

80.0

73.5

122.1

18.0

17.5

18.1

0

1

0

  (二)地质灾害预测

  根据我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结合2025年降水趋势,在充分考虑工程建设活动分布范围及影响区域等因素基础上,预测我旗骆驼山镇红旗镇、宝昌镇、千斤沟镇、永丰镇等重点防治区,发生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

  四、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

  地质灾害防范时段为全年,重点防范时段为5月1日至9月30日,尤其是在汛期暴雨多发的6-8月和极端天气影响的特大暴雨、大暴雨、连日降雨、短时强降雨时段。此外,冬季冰雪冻融交替、春季气温骤升冰雪快速消融期也是重点防范时段。

  (二)重点防范区域

  1.宝昌镇东部小边墙村一带、三道营子一带重点防范区

  位于小边墙村、黄土炕村三道营子东部,面积1.5平方公里。区内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中崩塌2处、地面塌陷1处。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公路、矿山人员设备。重点防治灾害类型为崩塌地面塌陷

  2.千斤沟镇中部、东北部重点防范区

  位于千斤沟镇中部、东北部,面积2.5平方公里。区内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地面塌陷2处。涉及千斤沟镇乡马沟村獾子沟村、头号村,地质灾害主要威胁矿山人员设备。重点防治灾害类型为地面塌陷。

  3.骆驼山镇北部、西南部重点防治区

  位于巴彦宝力格、官马沟一带,面积7.5平方公里。区内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中崩塌1处、泥石流2条。骆驼山镇巴彦宝力村、官马沟村,地质灾害主要威胁房屋、居民、耕地和公路重点防治灾害类型为泥石流、崩塌。

  4.红旗镇中东部重点防治区

  位于民主村、矿山村一带,面积2.5平方公里。区内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其中崩塌1处、地面塌陷1处。涉及民主村、矿山村,地质灾害主要矿山人员设备、草地。重点防治灾害类型为崩塌、地面塌陷。

  5.红旗镇东北部重点防治区

  位于红旗庙地村一带,面积1.0平方公里。区内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其中崩塌1处。涉及庙地村,地质灾害主要威胁道路。重点防治灾害类型为崩塌。

  6.永丰镇沙子沟一带重点防治区

  位于永丰镇沙子沟村一带,面积5.0平方公里涉及车道沟村,地质灾害主要威胁矿山人员设备、草地。重点防治灾害类型为地面塌陷。

  (三)重点防范对象

  重点防范对象主要为重点防范区域内的城镇、学校、集市、农家乐、旅游景区、工矿企业、施工区和工棚营地等人口聚集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的群众活动区,在建公路、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高陡切坡等重要工程建设区,公路铁路沿线、能源管网沿线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

  五、2025年主要任务

  (一)升级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平台

  自然资源局要积极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相关工作,配合完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构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应用体系的最后一环,提升灾害风险预警系统的精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有效提高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

  (二)健全完善“隐患点+风险区”地质灾害双控管理监测体系

  按照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地质灾害双控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自然资源要严格落实“隐患点+风险区”防控责任,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监管体系,提高基层防范地质灾害风险能力。

  )聚焦做好“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自然资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做好“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总结评估,并积极开展“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谋划部署“十五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组织实施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

  自然资源在已有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基础上,要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进一步核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分布及威胁范围、风险等级等,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更新完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数据库,为“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等提供依据。

  )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动态巡排查工作

  自然资源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尤其在强降雨、冰雪消融期间要加强山区和丘陵区的城镇、村庄、学校、旅游景区、主要交通干线、重点矿山、重要在建工程等区域巡排查工作,并做好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信息报送。对新发现并实地核实确认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防治体系,落实好监测、避让等防范措施。

  )持续做好综合监测预警工作

  持续深化“人防+技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普适性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自然资源、气象局应加强工作联动,及时共享地质灾害、气象数据信息,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持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有关部门在内蒙古地质灾害防治平台上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信息和风险区监管人员信息更新完善工作。

  )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旗安委办要认真组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医疗救护、重点企业等针对隐患点和风险区适时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并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时间节点,通过专家现场讲解、播放宣传片、发放挂图折页、宣传展板展示等多种方式,面向基层技术队伍,地方党政干部、基层防灾责任人等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和重点企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防范能力。

  )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自然资源局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治理对群众威胁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自然资源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灾险情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严谨性,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工作,自然资源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调查评估和风险研判,为抢险救灾、合理高效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防范意识

  自然资源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全年全天候防灾,进一步提高防范冰冻、融雪、地震引发地质灾害的思想认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自然资源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指导工作,积极协调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防灾合力

  自然资源要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地震、气象等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为相关部门开展公路、铁路、重要基础设施、人员集聚区、矿山、旅游景点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加强资金保障,支撑防灾工作

  旗财政局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更新调查、群测群防、巡查排查、宣传培训、避险演练、规划编制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问责

  各有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严格考核问责,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七、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责任

  旗政府负责统筹全旗防灾工作自然资源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责任,各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落实重点防治期内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防灾责任人落实避灾和灾害治理责任,专业驻守队伍和群测群防员落实巡查排查和监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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