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件详情
索 引 号 111525270116815181/2025-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太交字〔2025〕19号
成文日期 2025-02-28 16: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太仆寺旗交通运输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2 15:44

系统各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盟安委办《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专项工作的通知》(锡安委办发〔2025〕6号)工作要求,按照《锡林郭勒盟交通运输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锡交办〔2025〕28号)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特制定《太仆寺旗交通运输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2025228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行业人员密集场所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旗交通运输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提升基层动火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动火作业印发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聚焦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和关键时段,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隐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领导

 长:孟福军(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吉华(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敏琪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学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  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朱国贇(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三、治理范围及责任人

1.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责任人:杜学飞、马增军)

2.在建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驻地和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项目参建单位办公区、生活区临时用房和参建人员驻地。(责任人:李敏琪、赵晓军)

3.公路养护中心驻外道班宿舍、食堂、办公区;其他人员聚集区域。(责任人:吉卫华、马勇)

四、治理重点及措施

(一)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使用时间进行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审批应经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同意方可进行。

(二)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品,配置消防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严禁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三)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品,配置消防器材,落实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四)单位(场所)内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当采用阻燃材料与营业、使用区域进行防火分隔,严格将动火作业限制在防火分隔区域内,并加强消防安全现场监管,严防高温焊渣、火星等掉落或飞溅引燃周围可燃物。

(五)动火作业后,动火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等要全面清理现场,清除可燃物、高温残渣等,切断电源,确认施工现场无隐患后方可离开。各动火责任企业要加强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应急疏散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要第一时间组织疏散人员,立即拨打119电话报火警,并按照预案扑救处置初起火灾。

(六)严查严处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使用电焊、气焊及切割、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的动火行为。严查严处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未持证上岗行为。

(七)严查严处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电焊、气焊及切割、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的动火行为。严查严处未办理动火审批许可、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等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冒险作业行为。

五、时间步骤

20253月开始至2025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531日至3月31日)。旗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安排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41日至1130日)。各检查组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加强消防安全治理,健全部门联合检查与执法衔接机制,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开展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对风险辨识不到位、风险管控措施不力、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员工培训考核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对严重违法违规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违法违规作业导致发生事故或涉嫌危险作业的现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要做好行刑衔接,形成有力震慑。要综合运用考核奖惩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生产经营单位,适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121日至12月中旬)。旗交通运输局认真总结治理工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检查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各检查组要组织力量,对交通运输局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职责依法从严进行处理,形成整治合力。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各检查组要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攻坚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实行隐患登记、整改、销案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四)全面掌握,加强报送。各检查组要跟踪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调度本检查组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并将排查情况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经组长审签后报局监察股,3月20日首报联系人:任建洪

蒙文版 蒙速办APP

蒙速办APP

无障碍浏览 长者浏览 智能问答库 政策问答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