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70116815181/2024-00017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 文 号 | 太交字〔2024〕5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22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太交字〔2024〕52号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的通知
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按照《锡林郭勒盟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为加强我旗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查处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非法违规行为。逐一排查全旗在营小微型客车租赁业户情况(附件1),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非法违规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
二、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租赁车辆等非法违规行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租赁小微型客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严厉查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违法违规随车提供驾驶劳务行为。
三、严格规范经营秩序。督促租赁经营者在备案后,将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企业注册地址、服务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租赁小微型客车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便用性质、品牌型号、注册日期、核定载人数等备案信息进行建档管理督促租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责令改正并予处罚。
四、加强执法监管。要将小微型客车租赁纳入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对小微型客车租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经营、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合作,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迅速消除社会舆论的不良影响。
五、强化责任落实。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追感,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为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杜绝执法“宽、松、软、虚”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自2024年6月起,每月5日前将上月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局运输股,12月20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太仆寺旗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申请材料太交字〔2024〕52号附件汽车租赁.xlsx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