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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5270116815181/2024-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6-03-16 14:15:14 公文时效 有效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老年人福利补贴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6-03-16 15:15

          一、设定和实施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规﹝2019﹞4号),颁布日期:2019年4月29日)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龄津贴补助资金,是自治区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资金。

补贴对象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年龄在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公民。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来源

渠道

纸质材料份数

填报须知

必要性

受理标准

1

身份证

原件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暂无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2

户口本

原件

纸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暂无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3

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原件

纸质

申请人

自备

3张

暂无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4

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

原件

纸质

登记机关

3份

暂无

必须

申请材料齐全

 

         四、办理流程图: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10工作日

六、办理部门太仆寺旗民政局低保核对办

七、办理地址:太仆寺旗宝昌镇光明大街旗民政局二楼西侧第三个屋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咨询电话:0479-5233930

           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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