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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5270116815181/2024-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太交字〔2024〕60号
成文日期 2024-06-07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太交字〔2024〕60号关于印发《太仆寺旗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08:38

太交字〔2024〕60号

关于印发《太仆寺旗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太仆寺旗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 年)》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4日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盟委行署和旗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盟交通运输局部署安排,进一步夯实全旗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全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锡林郭勒盟74条细化措施和交通运输行业14条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治理、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旗交通运输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2024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强化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推动实施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突出重点抓实教育培训。交通运输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各领域基本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并同步请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跟班参加培训;2024年重点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公路养护、公路工程建设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监察股牵头,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股分工负责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贯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检查指南,2024年底前,进一步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监察股牵头,运输建设股、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发展中心分工负责)

3.强化源头管控。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加强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对,严禁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运输股牵头,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许可办公室分工负责严格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深度,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建设股负责)

4.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 1 次检查(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月至少1 次),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迅速整改到位;难以立立改的,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加强帮扶指导;对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有关部门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监察股牵头,运输股、建设股、各项目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5.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健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隐患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监察股牵头,运输股、建设股、各项目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6.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依托自治区交通厅数据库,强化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录入,及时将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监察股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运输股、建设股、各项目办分工负责)

开展重点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7.强化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领域安全治理。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严防车辆“带病”运行。按年度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查客车非法营运、客车超越许可运营、省际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路线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非法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以及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严格旅游包车审批管理,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及时排查治理旅游客运安全隐按年度开展对城市公交企业公共汽电车辆及其安全设施设备的监管,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投入运营,对企业聘用驾驶员的资格条件及培训考核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人员符合规定条件。(运输牵头,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许可办公室分工负责)

8.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加大治超执法力度,加强路警联合定点和流动执法,精准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车辆,“一超四罚”抄告率100%,超限率控制在0.7%以内2024年开展严重失信超载超限运输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和相关主体信息认定、公示及发布工作,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运用“互联网+信用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车证不符、“办短跑长”、“大车小证”、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能力。(综合行政执法负责2024年完善涉路施工许可全流程监管,厘清许可部门、运营单位、执法单位、公路技术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各单位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建立多部门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压实路产路权监督管理责任。建设股牵头,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发展中心配合

9.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强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公路建设监督、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安全责任制,全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防控。监督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加大对“平安工地”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每年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建设过程进行不少于2次的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和高风险工点的事前防控与全流程监管,厘清工程建设各环节责任,加强桥梁高空作业安全管控。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响应。总结近年来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在洪水、大风、寒潮、暴雪等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经验,着力提升救灾指挥调度能力。通过强化应急演练和教育培训,培养一批抢险救灾水平高、应急处置响应快的示范单位,提升预防灾害和抢险救灾能力水平。加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持续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建设股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发展中心、各项目办分工负责)

)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0.提升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能力。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深化北斗定位技术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等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营运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推动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模块,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数据归集,及时搜集违法违规信息纠正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分工负责

11.推进安全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会同公安等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巩固运输车辆治理工作成效,持续清理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报废老旧重载货车,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大吨小标”运输车辆等超限超载治理,推动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运输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工负责

12.加大公路基础设施治理。推进公路危旧桥梁改造,持续开展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组织创建“公路安全精品路”。完善农村牧区公路限速、限载、示警桩、治超非现场执法等交安设施,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持续做好灾害防治工作,通过灾害防治工程公路改扩建工程,逐步完成灾害防治高风险点消危工作。建设股牵头,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发展中心分工负责

)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3.深化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各领域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开展公路养护作业安全培训,加强养护现场安全管护水平。扎实推进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应考尽考;认真落实《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加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监察股牵头建设股、运输各项目办、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发展中心分工负责

14.开展比武竞赛活动。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高度关注“两客一危”、城市公共汽电车等领域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严格安全培训和

管理。(运输股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

15.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聚焦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强化应急培训,让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监察股牵头,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工负责

)开展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6.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积极推动、引导各类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法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广先进经验。大力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作用。监察股牵头,运输股、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17.强化应急体系建设。推进《自治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加快推进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建设。巩固防汛救灾、除雪保通应急调度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化水平。2024年,完成保通保畅调度指挥、物资储备、运输投送、维护抢修“四个体系”建设。事业发展中心负责

)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8.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报告奖励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各类非法违规行为。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交通运输企业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监察股牵头,财审股、运输、建设各项目办、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发展中心分工负责)

19.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检查工作机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综合行政执

法大队负责)

20.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用好执法培训教材,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监察股负责

(八)开展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1.营造社会防控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察股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交通运输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系统各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系统单位要严格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生产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强化激励问责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强化督导检查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交通运输局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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