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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5270116815181/2024-0000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太交字〔2023〕43号
成文日期 2024-04-28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太交字〔2024〕43号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前和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1)

  发布日期:2024-04-29 10:23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前和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股室系统各单位、企业:     

    2024年五一假将至,为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盟、旗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和五一假期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力保障全旗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决定在全旗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制定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和五一假期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孟福军(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吉伟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敏琪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学飞(副局长)

白慧鹏(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国赟(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连君、马增军、吕顺利、杜峰、张树根、任建洪等人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检查道路运输领域各客运、货运、出租、机动车维修、驾培等企业;县道和农村公路在建项目;省道304公路在建新建项目。

三、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从2024429日至5月5日,对所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

  长: 吉伟华 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赵晓军 省道304项目办主任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梁永红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检查范围: 机动车维修(解放大街以北)、304在建项目

第二组:

  长: 李敏琪  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 付国玉  交通运输局建设股股长

        袁海聘  交通运输局建设股股员

马增军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办公室主任

检查范围: 机动车维修(解放大街以南,除天宝汽贸城)、农村公路在建项目

第三组:

  长: 杜学飞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员: 吕顺利 交通运输局运输股股长

张连君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

任建洪 交通运输局监察股股员

检查范围: 两客一危、农村客运、出租、公交、货运、城镇燃气

第四组:

  长: 白慧鹏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员: 崔青霄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

  弘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检查范围: 机动车维修(天宝汽贸城及周边)、驾培机构

第五组:

  长: 朱国贇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员: 张树根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队长

夏会斌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养护股股长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学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检查范围: 县道巡查、乡镇机动车维修

、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自觉履行职责,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各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跟踪闭环管理,及时报送闭环复查资料,切忌搞形式主义或走过场。

(二)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并全力做好此次安全检查工作。

(三)要切实加强五一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完善保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层级责任,全面、细致开展自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四)各检查组督查结束后将检查隐患整改闭环佐证资料报局监察股汇总。                         

                             太仆寺旗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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