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70116815181/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 文 号 | 太政发〔2025〕8号 |
成文日期 | 2025-01-09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太政发〔2025〕8号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关于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驻太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旗政府研究,现将旗长副旗长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陈艳豹旗长 主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局。
李东林旗委常委、副旗长 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协助旗长负责综合经济、财税、应急管理、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城乡建设、城镇管理、文化旅游、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同济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博瑞城乡建设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大、政协、人武部、纪委监委、税务局、消防救援大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太仆寺监管支局、工行、农行、建行、农发行、农商行、邮储银行、内蒙古银行、村镇银行、人险公司、财险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孙岩旗委常委、副旗长(挂职) 协助旗长负责定点帮扶有关工作,侧重联系副旗长李占宝所分管领域工作。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范华敏旗委常委、副旗长(挂职) 协助旗长负责商务、供销、京蒙对口帮扶及区域合作、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供销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京蒙对口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占宝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农牧林水、乡村振兴、科技、防火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利局、协管审计局。
联系:气象局、地震台、科协、农户自立服务社。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乌云其其格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等方面工作。
分管卫生健康委员会(蒙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包青山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发展和改革、服务业、能源开发、工业经济、环境保护、统计、区域经济合作、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办、人防办)、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区域经济合作服务中心、非公有制经济。
联系:盟生态环境太仆寺分局、国调队、工商联、供电分公司、烟草局、石油公司、盐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司、铁塔公司。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丁志强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维护稳定、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和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武警中队。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永莉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民族事务、民政、教育、外事、交通运输等方面工作。
分管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民政局、教育局、交通局。
联系:融媒体中心、文联、档案史志馆、老年体协、邮政分公司、新华书店。
完成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