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70116815181/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1-09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按照《太仆寺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行业领域特点,我局梳理了土地政策方面内容。
太仆寺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挖掘村庄建设用地潜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鼓励以出租、入股、联合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农房,探索差异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
目前太仆寺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取得自治区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