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5270116815181/2025-0000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太仆寺旗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旗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盟安委会《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通知》(锡安委会发〔2025〕30号),为扎实推进我旗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举一反三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旗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底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正值企业生产经营旺季,群众出行出游增多,历来是各类事故易发多发时段,企业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设备带“病”运行、车辆“多拉快跑”等问题较为突出。各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关口前移,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特点,加强风险研判,增强工作预见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及时化解苗头性风险,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坚决稳控安全形势。
各苏木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协同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指导帮扶,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推进。
本次排查整治覆盖全旗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残障智障服务机构、商场、景区及九小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长期不发生事故和易忽视忽略的行业领域及“小散远”等规模以下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领域: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做好停产停建矿山的监管巡查,对岁末年初突出的超能力超强度、赶工期赶进度、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违规转包分包、盗采矿产资源等行为严查严处。对生产矿井逐矿、逐项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隐蔽致灾因素是否普查清楚,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是否取得成效;检查是否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是否严格落实井下有人作业场所视频监控,是否规范井下人员出入井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严查尾矿库区及周边乱采、滥挖和非法爆破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改变筑坝方式、同时进行排尾和回采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冶金工贸领域:重点检查冶金工贸企业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或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未按计划定期组织针对性的应急疏散演练;企业粉尘涉爆、涉有毒有害气体等重点环节部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审批、监护、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企业冬季安全设备设施未采取防冻保温措施、冬季取暖用电用气安全存在疏漏。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化工企业“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落实防冻防凝防泄漏等冬防措施,严格特殊作业、检维修、开停车安全管理。严查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超许可或许可证过期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因低温、冻凝造成的“跑冒滴漏”现象;安全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应急预案演练等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装卸是否严格执行规程作业;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及外来单位施工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要求等问题。加强烟花爆竹全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规范许可,从严查处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等行为。
(四)交通运输领域:结合冬季道路交通特点,重点关注春节前后返程高峰期间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紧盯“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强化安全检查,坚决整治超载超限、无证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查危运车辆违规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问题;做好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交通引导和车辆检查的交通疏导;加强对未交工路段封闭管理和施工作业车辆(通勤)管理。
(五)道路交通领域:重点对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逆行、农村“两违”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利用交管大数据,加强对小型客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行驶轨迹的分析研判,精准布控查处疲劳驾驶、超员载客等重点违法行为;强化学校、体育场馆、景区景点等人员聚集场所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安全通行秩序和环境。
(六)建筑施工领域:严格冬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户外施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留守人员防寒保暖措施及用火用电安全监管,防范中毒窒息、火灾发生;室内施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是否到位以及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等工作措施是否到位。各有关部门加强限额以下“小施工”管理,聚焦建筑保温材料应用领域,提升建筑保温材料质量评价、建设安装、修缮改造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对公共场馆站等大空间、大跨度建筑以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等施工安全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同时加强供热企业、换热站的安全排查。
(七)燃气领域:加强对各类餐饮店、宾馆、出租房、养老院、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管理,检查燃气使用场所的灶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燃气具及配件是否符合产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是否存在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行为。重点检查燃气企业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依法从快从重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和“黑气瓶”,加大对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行为的检查力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运输企业、车辆、人员。
(八)校园安全领域: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校舍安全,校车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等安全管理,消防、水、电、暖、气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情况,重点部位防火灾、防拥挤踩踏措施制定落实及应急逃生演练,学生安全教育等情况。
(九)电力领域:加强重要设备设施排查维护,突出生产现场作业安全,组织开展电力行业防高坠排查。切实加强雨雪冰冻、大风寒潮天气事故防范,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高处作业安全运行。
(十)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气瓶及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一)文体旅游领域:突出冬季火灾风险防控和场馆安全,强化对体育赛事、演艺和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核查冰雪场地厚度与平整度、防护设施,索道等特种设备运行资质;检查参赛人员防护装备、医疗急救点及低温应急物资准备情况,落实极端天气熔断机制。
(十二)消防安全领域:结合全旗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和全旗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物流仓储、“九小场所”、老旧小区、家庭作坊、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易燃易爆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等重点场所,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等问题,排查整治私搭乱建堵塞逃生通道、在经营性场所外窗安装广告牌、乱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针对医院、学校、养老院、“厂中厂”等敏感特殊场所,全面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装修装饰、违规动火动焊、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电路过载老化、违规施工改造等高风险问题,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高层民用建筑产权人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周期性自查。消防、住建部门牵头抓好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推行“一楼一牌”制度,在高层民用建筑主入口及周边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情况,外墙保温系统破损、开裂、脱落及防火分隔情况等,对发现的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工信、农科等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冬季气候及岁末年初工作特点,开展本部门今冬明春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来分析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
(二)强化措施,从严监管执法。各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较真碰硬,对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精准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该罚就罚,该关就关,该停就停,该依法追责的依法追责。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突出成效,落实隐患整改。各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发力,全程监督隐患整改直至销号,必须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回头看”以保证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对整改进度进行实时跟踪,有实际困难的要提供技术帮扶。对隐患整改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要采取严厉措施。
(四)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各苏木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本地区、本领域排查整治情况,每月22日前将《今冬明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反馈至旗安委办,并于2026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太仆寺旗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