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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5270116815181/2026-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太仆寺旗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太应急字〔2026〕7号
成文日期 2026-01-12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常态化规范危险化学品领域行政许可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6-01-23 10:50

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领域及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切实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及区域安全稳定,根据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常态化规范危险化学品领域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锡应急发〔2026〕2 号)要求,结合工作重点,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格许可证信息管理与配号使用

  请各企业严格使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办理许可证相关业务,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均通过上述系统统一配号发放。

  若企业属于新取证、许可证注销、许可信息变更(如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或延期换证情形,务必及时登录对应系统更新许可信息,并配合应急管理局完成数据确认审核工作,确保系统信息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杜绝信息脱节导致的合规风险。

  二、规范许可证延期与注销申请流程

  (一)延期申请

  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拟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申请前请自行核实继续生产经营活动的真实性,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避免因材料不实或逾期申请影响正常经营。

  (二)注销申请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及时提出许可证注销申请: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期的;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整体或部分转产、停产、停业、解散的。

  注销申请由企业向属地应急管理局提交,经属地应急管理局核实情况后报盟应急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对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盟应急管理局将依法定期主动办理注销手续,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经营调整准备。

  三、合规开展安全评价及相关工作

  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审查时,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锡应急发〔2024〕39 号)要求,将安全评价报告作为重要申报材料,并确保安全评价活动合法合规。严禁企业与安全评价机构串通编造虚假安全评价报告、隐瞒真实生产经营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若在安全评价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请各企业及合作的安全评价机构严守法律底线,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上述要求,对照自身实际情况逐项自查整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相关规定。

  太仆寺旗应急管理局

  20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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