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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5270116815181/2025-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太仆寺旗应急管理局 文  号 太应急发〔2025〕61号
成文日期 2025-08-01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太仆寺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力确保重点时段及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07 17:10

股室、队,各相关企业

  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同类型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全力确保下半年及“阅兵”“国庆”“中秋”重点时段、节假日期间安全有序。按照《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全力确保重点时段及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的通知》锡安委办发〔2025〕28号)《太仆寺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全力确保重点时段及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的通知安委办发〔2025〕15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太仆寺旗应急管理局决定在监管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从即日起至2025年10月底,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体推进,覆盖局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突出停产停工高危企业,全面排查开停车、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关键环节风险隐患,坚决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综合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覆盖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定期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

  2.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外来进厂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将外来进厂人员纳入统一协调管理,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定期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包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4.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在卸料平台、作业平台等承重结构设置醒目标志,明确标明最大允许荷载值及安全要求。

  5.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分类梳理安全风险,并对重大安全风险填写清单、汇总造册,及时报送监管部门;是否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实现隐患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落实报告制度。

  6.安全设备设施维护情况。突出容易引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企业是否经常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并规范建立记录;是否做到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工作平台、通行平台等焊接、材质选择、防护栏设置、设计载荷及防锈防腐蚀措施,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现场作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危险作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危险作业管理;是否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计划外检修、零星作业等未纳入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的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持证上岗。

  8.专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是否存在方案制定照搬照抄、工作任务推动走过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人员等“关键少数”是否对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不熟悉、不掌握。

  9.吸取事故教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对本行业领域同类事故暴露问题的学习教育、分析研判及部署,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同类安全风险,检视企业是否存在类似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外包队伍缺乏管理、“三违”问题突出、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安全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坚决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二)专项整治内容

  1.非煤矿山领域。全面排查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独立选厂的安全巡查监测,紧盯高风险矿山和停产矿,坚决打击超能力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和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组织对选矿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对料仓、破碎机、磨矿机、离心选矿机、电选机、浮选机、配电室、传动轴、固定格筛、设备裸露转动部分的防护罩或防护屏等重点部位和起重设备、带式输送机、钢梯、承重隔栅盖板等要害设施以及安全通道、防护栏、安全扶手、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长期未更换、老化及锈蚀严重的盖板、阀门、隔栅等设备的检查,防止形成长期隐蔽的事故隐患。

  2.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对承包商、劳务派遣和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风险告知情况,将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活动统一安全管理、纳入人员定位和聚集风险监测预警管理情况;定期开展安全设备检测、维护、保养;出现异常工况后按照《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试行)》进行有效处置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采取防汛、防潮措施情况。

  3.工贸领域。重点检查工贸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喷炉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企业涉氨制冷作业(农牧领域)、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措施审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三、排查整治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监管部门全面检查、旗安委会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同时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进一步堵塞安全漏洞。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5年8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通知明确的排查整治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所有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全面检查(2025年8月底至9月底)。股室、队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三)重点抽查(2025年9月底至10月底)。安委会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紧盯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每个行业领域至少抽取1-2户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格实行隐患问题闭环销号管理,对重点问题企业和不放心的场所要适时组织“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股室、队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弦,全面分析研判和准确掌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点,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落实措施,从严执法。股室、队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注重提升检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负担,以严细实快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宣传,狠抓成效。股室、队将排查整治方案迅速传达到辖内所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和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等问题,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扎实成效。

  (四)跟踪指导,统筹调度。各股室、队要及时跟踪本行业领域排查进展情况,加强上下条线工作指导帮扶,建立整治工作台账,落实问题隐患闭环销号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于每月17日前将进展表报送至相应股室,股室、队要于每月20日前汇总本行业领域总体情况后,将进展表 (见附件)报送至办公室,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全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展表.xls

  太仆寺旗应急管理局  

     2025年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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