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5270116815181/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太仆寺旗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太应急发〔2025〕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4-23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相关业务股、队:
现将《2025年全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太仆寺旗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2025年全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工作要点
2025年全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化法治思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与安全。通过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执法流程,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全旗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强化培训教育
(一)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抓手,持续深化为企业减负,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通过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警示教育会议等多举措,增强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时刻敲响廉洁警钟,让廉洁理念扎根于心,打造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
(二)优化人员配备,夯实行政执法队伍基础。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人员选用和培养具备专业素质和能力的执法人员,按照规定配齐配足执法装备,持续深化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三)强化培训教育,提升执法能力。合理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计划,采用执法人员带头集中培训、自学等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培育骨干力量为引领,带动提高全旗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水平。
二、创新执法检查方式与理念
(四)推广“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提出整改措施建议。推行“执法告知(启动会)+现场检查+交流反馈(总结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参与执法检查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在执法告知环节,通过启动会,详细阐明执法依据、目的与流程,保障企业知情权;现场检查环节,执法人员联合行业专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各环节进行细致检查,发现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交流反馈环节,召开总结会,向企业反馈检查结果、违法违规依据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五)推行多样化执法方式,引导企业主动整改。适时启动内部或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实现信息共享,杜绝过度执法,达到“进一次门,办多项事”的效果,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探索说理式执法等多种创新方式,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向行政相对人详细说明执法依据、处罚理由,推行“以案释法”,引导企业主动整改。
(六)持续推行助企服务执法,帮扶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安全评估+执法+服务”活动,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督促帮扶力度,了解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探索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严格规范执法的同时要热情服务于企业,适时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以实际行动落实“助企行动”工作要求,帮扶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七)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持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针对性的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法律责任和违法违规造成的严重后果,帮助企业精准理解法律要求,提升依法办企意识,切实提升企业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确保依法行政
(八)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指导推进计划执法。科学制定本级执法计划并报旗政府同意后实施。依据企业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对执法任务进行合理分配,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
(九)严格执行“三项制度”,防止“以罚代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前有执法、后有监督、执纪跟进”的要求,常态化接受执法监督,坚决遏制执法检查“高频低效”和“跑矿次”问题,坚决防止“以罚代管”,以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十)规范执法程序,合理实施自由裁量。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监督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应急管理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执法程序,确保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十一)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提升规范化水平。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处理处罚与教育引导提升并重的原则,提高监管执法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可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十二)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科技赋能安全执法监管。持续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将其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数据对接融合,推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全面“上线入网”,统筹把握企业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现场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和计划外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十三)强化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加强执法案例报送。持续强化执法案例报送工作,保证报送案例的质量和数量,依法依规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报送为抓手,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分行业适时组织开展典型案例通报会议,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十四)依法受理举报,加大查处力度。认真受理并分析研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事项,发现线索立即启动核实程序,属实的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反馈举报人处理结果,优化流程,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重拳出击“打非治违”
(十五)常态化推进“打非治违”。严厉打击“七假七超”(七假: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假团队、假履职;七超: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计划、超预算、超标准)“三瞒三不”(三瞒:瞒报事故、瞒报产量、瞒报收入;三不:不培训、不体检、不建立应急预案)“外包工程非法违法分包转包”“安全生产三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危险作业不按规定审批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利用信息化监控设备、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等方式加强对隐蔽作业点的监管。监管部门对存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在对企业进行处理处罚的同时,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五、切实加强抽查检查
(十六)强化复工复产安全抽查检查。严格依据矿山“八条硬措施”以及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和旗委、旗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结合执法计划,对复工复产企业展开抽查检查,发现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存在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等问题,立足责令推倒重来,督促重新组织验收,同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质量。
(十七)常态化推进“逢查必考”和“逢查必讲”工作。在每次执法检查时,利用企业内部试卷,采用现场问答、书面测试等方式,对“三项岗位人员”和一线工人,持续推进“逢查必考”和“逢查必讲”,对成绩优秀的企业予以表扬,对不达标的人员要求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依法依规采取建议调岗、停职培训的相应措施。
(十八)常态化开展矿用自救器检查。在开展地下矿山企业执法检查时,常态化同步开展矿用自救器检查和“30s盲戴”抽查,进一步强化矿用自救器的管理,规范矿山企业自救器的选用、配备、使用、维护、报废、培训等工作,切实发挥自救器在矿山井下突发事故时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