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太仆寺旗文化大厦
联系电话:0479-22657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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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479-2265700
负责人:祝薇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体旅游广电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及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体制机制改革。做好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统计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旗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文物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旗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旗乌兰牧骑业务建设和内部管理。
(六)负责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旅游富民工程。
(七)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电科技创新发展,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考古研究。协调和指导全旗文物保护、文物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全旗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
(十)组织实施文化、体育、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文化、体育、旅游项目的规划发展。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一)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电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市场。指导、监管全旗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旗群众体育发展,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老年人体育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全旗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十三)统筹规划全旗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和承办体育竞赛。统筹规划全旗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五)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广播电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推进全旗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旗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工程,组织、协调、指导全旗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十六)负责对全旗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监管全旗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七)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旗水利局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苏木乡镇非运输船舶由旗人民政府、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参照苏木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
第四条 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政务、事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承担日常文电办理、文件文稿起草、会议筹备组织、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协助党总支开展党建工作。完成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太仆寺旗文化大厦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479-2265700
负责人:于悦慧
(二)财务股。负责制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年度预算和财务、统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和管理年度行政、事业经费、相关专项资金及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审核、财务核算、管理工作。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办公地址:太仆寺旗文化大厦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479-2265706
负责人:武宏梅
(三)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股。拟订全旗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品牌线路、景区创建。促进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产业扶贫工作。负责乡村旅游(牧人之家)、特色村镇、旅游景区创建等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推进全旗旅游事业的发展和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对重点文化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咨询服务。对全旗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监管全旗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督管理全旗广播电视播出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推进全旗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传输覆盖体系建设。
办公地址:太仆寺旗文化大厦四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479-2265052
负责人:刘占彬
(四)文化股。拟订全旗公共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指导全旗艺术创作和生产,组织实施重点题材艺术创作项目。组织、协调全旗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扶持民族特色文艺团体。拟订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建设。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考古研究。协调和指导全旗文物保护、文物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全旗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建设。指导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承担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申请上报。
办公地址:太仆寺旗文化大厦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479-2265656
负责人:邓淇
(五)体育股。制定全旗体育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老年人体育工作。组织承办和参加重大比赛。承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全旗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训练基地发展。统筹规划全旗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全旗性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办公地址:太仆寺旗文化大厦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479-2265708
负责人:李红霞
(六)市场管理办公室。对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市场的质量、安全生产、市场的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监督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文物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广电行政审批工作。受理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市场的投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旗“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太仆寺旗文化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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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79-2265700
负责人:郭勇慧
第五条 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党组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六条 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的办理工作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其调整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