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6-01-04 16: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9〕10号)要求,由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依托太仆寺旗政府门户网站,综合我局各二级单位信息汇总编制而成。全文包括2025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从“太仆寺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联系。(电话:0479-5222418,电子邮箱:tqnyj@126.com)

一、2025年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覆盖政策法规、项目资金、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诸多领域。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多元渠道,及时、精准、全面地对外发布农牧科技领域相关信息。针对社会公众重点关切的农业补贴政策、科技项目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防返贫监测等热点议题,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其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0条,在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31条,回应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诉求188件。我局持续强化公开实效,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针对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为提升服务质效,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秉持全新服务宗旨,将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助力农牧民生产生活的重要服务抓手。通过优化线上线下申请路径,保障申请人能够便捷高效提交申请;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接,提升办理效率,依法依规妥善完成申请答复工作,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管理体系建设,紧密围绕年度核心工作任务,持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内容,重点完善扶贫领域、涉农补贴领域等专项目录及实施进展信息。强化文件归档与档案规范化管理,提升信息查询便捷性。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与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内容实施严格的事前审核与定期抽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以太仆寺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核心载体,持续加大信息公开推送力度。通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此举不仅有效优化了政务服务环境,更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了政企民之间的互动互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我局强化全方位保障举措。明确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主体,由局机关办公室统筹推进具体工作,配备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全面压实监督责任,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把保密审查关,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与工作效能双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

1.信息发布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部分内容较为表面,完整性不足。

2.公开方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运用多样化的传播平台与手段。

3.个别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仍需提升,存在一定的被动应对现象,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4.部门之间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协同配合机制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开工作的整体效能。

)改进措施

1.深化公开内涵:进一步细化与拓展信息公开事项,突出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与实际问题,提升信息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2.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增强信息传播的广泛性与便利性。

3.增强责任意识:持续开展业务培训与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认知水平和履职主动性。

4.健全协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宣传等科室间的日常沟通与联动,完善信息共享与发布协同流程,形成高效配合的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上一篇:
下一篇:
蒙文版 蒙速办APP

蒙速办APP

无障碍浏览 长者浏览 智能问答库 政策问答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