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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5-01-20 16:15

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9〕10号)要求,由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依托太仆寺旗政府门户网站,综合我局各二级单位信息汇总编制而成。全文包括2024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月1日起到2024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从“太仆寺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联系。(电话:0479-5222040,电子邮箱:tpnyj@126.com) 

一、2024年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涵盖了政策法规、项目资金、工作动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多个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农牧和科技领域的相关信息。特别是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农业补贴政策、科技项目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防返贫监测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18件、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72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开信息38件,我局加大公开力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我们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机制,树立了全新的服务理念,将依申请公开视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通过优化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我们确保申请人能够便捷地提交申请。同时,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办理效率,妥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年度工作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如扶贫领域、涉农补贴领域目录及实施情况,加强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便于查询使用。我们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信息的规范管理和保密审查,遵循“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的事前审查和定期抽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将太仆寺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们有效保障了农牧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这不仅优化了政务服务环境,还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增强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信任。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强化了各项保障措施。明确了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 公开内容不深入、不全面2. 信息公开形式有限3. 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现象,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4. 工作队伍专业性不足受机构编制、工作经费的影响,基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且轮岗换位频繁,导致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5. 政务公开、宣传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效果。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 加强内容建设:深化了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全面、具体、有实质性。同时,突出重点,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2. 拓展公开形式:通过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多元化渠道发布信息,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传播力。3. 提高思想认识: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宣传,提高了他们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4. 强化队伍建设:增加了人员编制和经费投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5. 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了政务公开、宣传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太仆寺旗农牧和科技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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