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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太仆寺旗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4-01-10 11:15

2023年太仆寺旗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公开办公室关于府公作有关事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9)10号)要求由太仆寺旗乡村振兴局依托太仆寺旗政府门户网站,综合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到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从“太仆寺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ps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太仆寺旗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479-5238851,电子邮箱:tpsqxczx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太仆寺旗乡村振兴局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结合太仆寺旗乡村振兴局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方式,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主动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与报送工作。2023年政府网站主动公开3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81条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规范发布流程,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旗委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能及时在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各项工作,丰富信息资源。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明确主体责任,太仆寺旗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

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较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虽然指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但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业性。三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自治区、盟、旗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梳理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乡村振兴政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满足群众的需要。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等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太仆寺旗乡村振兴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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