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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5270116815181/2024-0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4-06-20 00:00:00 公文时效 有效

林草资源保护站全力做好“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4-06-21 17:03

林草资源保护站全力做好“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内林草办发〔2024149号)工作要求,继续保持对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6月18日至19日,我站联合相关部门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了“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全面摸排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全旗行政区为单位,我林草资源保护站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全面排查。通过梳理排查,共涉及全旗14家单位及企业,主要对通信、物流、木材加工电力、五金电等单位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松木制品、松木外包装材料、电缆盘、光缆盘等材料的购进渠道及生产加工产地,进行的一次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详细登记同时向涉及的单位和企业,张贴了20余张公告,明确告知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对购进的相关松木进行严格把关。特别是对重点疫区购进的产品,务必做到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来源渠道,同时要第一时间向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报备截至6月19日,4个部门联合,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车辆8台次,发放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宣传册150余本14家单位、企业建立了辖区内涉木企业(单位)登记制度,对辖区的木材生产、经营加工企业签订承诺书。同时我站加大了对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复检力度,通过上级反馈情况,及时掌握调入本区域检疫植物及其产品,特别是今年正在实施的国土绿化、水利、电力等工程项目使用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复检率务必达到100%;对其他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检疫复检率不少于40%。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使全旗广大群众及涉木单位及企业充分认识到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保护了全旗林草资源安全。截至目前,我旗未发现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

(二)充分发挥全旗护林员作用,确保疫源管控。为全力做好“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林草资源保护站充分发挥全旗445名护林员作用,从6月15日开始实行监测网格化管理,实现以小班为单位,落实到人头的精细化监测普查,做到全年监测。同时要求各苏木乡镇及有林单位在日常监测中发现的所有枯死、濒死、侧枝枯黄松科树木必须做到“即死即清”、“应防尽防”,发现的松科枯死、濒死、侧枝枯黄树木2周内要全部完成清理和安全处置(木材和枝桠梢头要当天就近全部焚烧或粉碎),留存安全处置的影像资料并及时报送到我旗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备案,切实强化疫源管控,一经发现立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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