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驻太各单位:
《太仆寺旗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已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太仆寺旗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旗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全旗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我旗属地质灾害发生微弱区,在汛期,主要在一些矿山及主要道路出现小范围塌陷,冲毁、中断等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影响较小。2019年我旗未发生规模以上地质灾害情况,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情况
2019年,我旗实施了一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治理国道207宝昌北沿线两侧的废弃采坑及宝昌镇周边废弃采坑25处,有效消除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
二、2020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太仆寺旗气象趋势预测。预计太仆寺旗地区2020年4-9月总降水量为330毫米左右,接近常年同期值(335.9毫米)。春季降水量略多,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匀,西部中部第七春季将有短时春旱发生,春季平均气温略高;大风日数接近常年到略少,扬沙及沙尘暴天气较常年略少。夏季(6-8月)降水量较常年略少,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匀。秋季9月份降水量较常年略多,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
附表: 太仆寺旗2020年5-9月份具体气象要素预测值
项目 数 月份 值 |
降 水 量(毫米) |
平 均 气 温(度) |
大 风 日 数(天) |
||||||
预报值 |
常年值 |
上年值 |
预报值 |
常年值 |
上年值 |
预报值 |
常年值 |
上年值 |
|
四月 |
20.0 |
17.8 |
33.4 |
5.5 |
4.3 |
5.9 |
4 |
8 |
3 |
五月 |
45.0 |
35.9 |
47.8 |
11.5 |
11.5 |
11.7 |
5 |
7 |
6 |
六月 |
50.0 |
62.3 |
44.6 |
17.0 |
16.4 |
17.4 |
2 |
4 |
1 |
七月 |
90 |
96.9 |
75.9 |
19.5 |
18.7 |
19.0 |
|
1 |
1 |
八月 |
75.0 |
76.8 |
74.9 |
17.0 |
16.9 |
16.8 |
|
1 |
1 |
九月 |
55.0 |
46.2 |
64.6 |
12.0 |
11.4 |
14.1 |
1 |
2 |
1 |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趋势预测。我旗易发生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泥石流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公路边坡、城镇在建工程项目区、矿山采空区、露天矿山采坑边坡、堆料场、尾矿库、冲沟等。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通过排查,当前全旗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其中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非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依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确定2020年度各苏木乡(镇)重点防范地点如下:
(一)宝昌镇
非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地点:宝昌镇王家营子村泥石流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农田、道路安全;威胁居民、房屋;宝昌镇西坡村砖厂、城北原国营老砖厂采坑边坡崩塌威胁过往居民、牲畜。
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地点:宝昌镇小边墙萤石矿地面塌陷威胁过往居民及牲畜的生命安全;宝昌镇东郊萤石矿地面塌陷、地裂缝威胁过往居民及牲畜的生命安全;宝昌镇禹仁围子建筑用凝灰岩矿采坑边坡及堆料场崩塌威胁工作人员、机械、厂房的安全。太仆寺旗长江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尾矿库溃坝威胁过往人员、公路、农田的安全
(二)永丰镇
非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地点:后房子丰宝砖厂、新星砖瓦厂露天采坑边坡崩塌威胁农田及过往行人和牲畜。
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地点:建国采石场崩塌威胁过往居民、牲畜、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三)千斤沟镇
非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地点:千斤沟镇牧场废弃采坑、六号阳波村山梁山体崩塌威胁过往居民及牲畜的生命安全;千斤沟镇七号村西沟泥石流威胁村庄居民、公路、农田。
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地点:乡马沟萤石矿、千斤沟镇三道沟萤石矿地面塌陷、崩塌、尾矿库溃坝威胁工作人员、机械设备、农田的安全;大猪圈萤石矿露天采坑崩塌威胁工作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太旗宝发萤石矿地面塌陷威胁过往人员及牲畜生命安全;太旗边墙沟东山采石场堆料场及边坡崩塌、滑坡威胁工作人员、机械设备安全。
(四)红旗镇
非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地点:县道501后房子村至平地村段山梁处崩塌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
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地点:馒头山村后山石灰石矿、建华采石场采坑边坡、堆料场崩塌、滑坡威胁工作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金地钨矿地面塌陷威胁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过往村民安全;二木匠沟砖厂露天采坑边坡崩塌威胁工作人员、机械设备安全。
(五)骆驼山镇
非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地点:县道X511拉水道梁处崩塌威胁过往车辆行人农田安全;乡间道路后水泉村石棚沟山体崩塌过往车辆、行人、农田安全;后水泉村后水泉沟泥石流威胁居民、房屋、公路、农田安全;原西河沿砖厂露天采坑、原中和砖厂露天采坑边坡崩塌威胁过往居民、牲畜安全。
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地点:红星砖厂露天采坑边坡、堆料场崩塌威胁工作人员、机械设备安全。
(六)幸福乡
非矿山企业重点防范地点:原星耀金矿地面塌陷威胁过往居民、牲畜、草场安全。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旗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所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制。地质灾害的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工程建设的安全,为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旗将成立地质灾害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管理全旗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范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自觉性。在重点防范期间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日常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将地质灾害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二)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订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于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制定单点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应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工作。如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并保障临时避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三)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全旗非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由隐患点所在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制定详细日常监测计划,各苏木乡镇要将本行政区内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落实到嘎查村,并最终落实到人,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由旗自然资源局制定详细日常监测计划,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落实矿山,并最终落实到人。各单位各司其职,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在全旗范围内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地质灾害三级监测预报网络和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旗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全旗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定期巡查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设立警示标志,向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险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旗自然资源局和气象局要密切合作,做好我旗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反馈,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害威胁群众。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防灾督查、雨后报告、灾情速报等各项制度,建立畅通稳定的监测预报工作网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定明确的监测预报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和应急抢险措施。
(五)严格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旗自然资源局要严格实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要有专门人员日夜值班,责任到人、值班到位,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迅速上报旗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旗自然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旗人民政府和盟自然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旗自然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速报旗人民政府和盟自然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六)扎实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旗自然资源局地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开发旅游景点或者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
(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地质灾害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急救知识的宣传普及,各苏木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特别是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开揭露和批评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严肃处理,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科学化。同时,教育部门应加强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师生对地质灾害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八)加强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旗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互相配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和监督采矿权人制定防灾减灾方案和整治措施,切实做好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九)强化公路沿线、旅游区(点)、居民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公路沿线、旅游区(点)、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要进行排查,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戒牌,提示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安全。
六、地质灾害防控网络建设
(一)地质灾害防控总体框架。我旗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总体框架是:地质灾害的防治要实行分级管理,在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系统的同时推进减灾社会化,旗自然资源局作为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全旗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事务,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紧急避难等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各苏木乡镇长作为地区地质灾害防治总负责人,各村(组)长或居委会主任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直接负责人,选距地质灾害点较近,年富力强有责任心且常年在家的村民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报人员。
(二)地质灾害网络责任
1.旗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
(1)负责全旗内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
(2)建立旗级群测群防监测机构,进行多种手段的综合监测;进行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抢险救灾;负责全旗的监测系统,信息系统和预警系统;负责本旗群测群防监测点技术指导和管理,成为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系统的扭带。
(3)旗级监测网由分管副旗长负责,旗自然资源局局长主持日常工作。
2.苏木乡镇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
(1)负责该乡镇苏木地域内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
(2)监测要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与资料上报等工作。
(3)协助上级监测机构做好本地区内重点地质灾害体的监测预警。
(4)组织民兵组成抢险救灾小分队,在汛期到来之前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防灾训练和演习。
(5)领导所属村(组)的群测群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发生的临灾前兆宣传和自救工作。
(6)苏木乡镇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苏木乡镇长负责,苏木乡镇自然资源所所长主持日常工作。
3.村组(矿山)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
(1)负责该村组(矿区)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
(2)监测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巡查和简易监测,并做好记录与资料上报等工作。
(3)地质灾害预警与自救指导。
(4)村组(矿山)级监测网由村长(主任)、组长(矿长)负责,同时选派民兵骨干或受地质灾害威胁最严重的村民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