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教育部关于学前教育“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体验、感知为主组织幼儿开展学习探究,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树立科学育儿观念,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旗公办、民办幼儿园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禁令:
一是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严禁超前教授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学科知识,布置书面作业、组织纸笔测试等行为。
二是严禁变相开展“小学化”教育。严禁以幼小衔接班、学前班、特长班和实验班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三是严禁“小学化” 教育方式。坚决纠正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不得开展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
四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
五是严禁幼儿园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六是严禁其他学前教育“小学化”的行为。
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如存在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应当立即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经查实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家长、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投诉举报请提供具体线索,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79-5231755
举报邮箱:s1373766842@163.com
太仆寺旗教育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