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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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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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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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简介 |
机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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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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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信息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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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信息 |
自然资源领域部门重点信息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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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权责清单 |
相应责任人员权责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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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监督和救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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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相关制度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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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信息公开年报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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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依申请公开 |
受理说明 |
依申请公开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行政法规 |
依申请公开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自然资源局 |
法定公开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网站 |
√ |
办公室牵头,涉及业务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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