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旅游广电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公开事项 | 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内容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机关简介 | 基本信息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领导简介 | -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领导姓名、照片、职务、简介、分工等信息 | ||||||||||
机构职能 | -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主要职责 | ||||||||||
内设机构 | -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 ||||||||||
所属单位 | - | 所属单位名称、主要职责、负责人姓名、内设机构、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 ||||||||||
财务公开 | 政府采购 | -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 息; 2.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第九款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二、主要任务(一)突出公开重点。4.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 | 行政法规 | 及时公开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权责清单 | 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 | - | 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行政法规 | 及时公开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文化服务 | -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工作动态、活动方案、实施方案、公共文化场馆相关信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凡》二、掉进政务阳光透明(四)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沦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 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沙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艳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请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荣和采纳情况。探索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
行政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政府公开信息指南 | - | -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有关事项、监督方式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十二条,政府信息 公开指离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绵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 | -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相关文件等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缓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但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 (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三款,组织编利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日录和政府信总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行政规章 | 每年1月31日前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 | -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须知及申请样表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须知。 | 行政规章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