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 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 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商流通字〔2024〕715 号)要求,我旗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制定的《太仆寺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认真落实基础摸底和项目遴选评审工作。于2025年9月16日,旗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旗财政局、旗农科局联合组织召开“太仆寺旗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充项目评审会”,对企业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内蒙古蒙生农牧业有限公司蔬菜交易市场及仓储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入选,且企业项目未重复申报其他财政资金补贴。
附件:补充项目信息表.xlsx
太仆寺旗县域商业体系领导小组(代章)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