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镇人事和财务等日常工作。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镇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负责监督村“三资”管理工作;负责镇辖区内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负责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文明村镇和卫生村镇创建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整治、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镇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事业单位设置
1.党群服务中心
(1)机构设置
将原红旗镇财政所、农牧业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人员整合,组建党群服务中心,为隶属于红旗镇得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加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2)主要职责
负责服务党员群众的各类项目、场所有关工作,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办理综合审批便民服务事项;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工作;负责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局
(1)机构设置
将原农牧和科技局派驻的畜牧兽医站、原红旗镇水利服务站、农牧业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人员整合,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隶属于红旗镇得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
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乡镇的行政执法权。承担旗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
3.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1)机构设置
将原红旗镇农牧业服务中心、计生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人员整合,组建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为隶属于红旗镇得相当于副科级事业单位。
(2)主要职责
负责农、牧、林、水等领域技术服务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负责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承担“四好农村路”相关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