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旗委统一部署,十五届旗委第十二轮巡察3个巡察组分别向旗委政法委、旗委统战部、旗委社会工作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商联、供销合作社等8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机关规范化建设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为民服务有短板等。
反馈强调,要认真落实旗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定,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旗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盯住重点问题,逐一对账销号,确保真改实改、取得实效。
旗有关领导同志应邀出席了反馈会,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分别派员参加了反馈会。
反馈期间,旗委巡察办对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的纪律作风情况开展了巡察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