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旗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11日至8月29日,旗委第一巡察组对贡宝拉格苏木党委及其所辖嘎查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旗委第二巡察组对宝昌镇党委及其所辖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其中对贡宝拉格苏木格日勒图嘎查、海日图嘎查、乌兰淖尔嘎查、沙巴尔图嘎查,宝昌镇五福村、五井村、向阳村、东红村、复兴村等9个嘎查村级党组织以直接巡的方式开展常规巡察,对其他嘎查村(社区)级党组织以镇村一体巡的方式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围绕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开展监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述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接访地点和来电来信方式:
巡察组接访地点:
第一巡察组接访地点:旗纪委监委一楼信访接待室、贡宝拉格苏木人民政府一楼西侧信访接待室;
第二巡察组接访地点:旗纪委监委一楼信访接待室、宝昌镇人民政府一楼西侧信访接待室。
巡察组接访时间:2025年7月1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内接访。
第一巡察组电子邮箱:tqdyxcz@163.com,电话、短信平台:18047902352。
第二巡察组电子邮箱:tqdexcz@163.com ,电话、短信平台:18047909062。
联系信箱位置:
1.旗纪委监委办公楼大门西侧;
2.贡宝拉格苏木人民政府大门东侧;
3.宝昌镇人民政府大门东侧;
4.格日勒图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大门西侧;
5.海日图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大门西侧;
6.沙巴尔图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大门西侧;
7.乌兰淖尔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大门西侧;
8.东红村党群服务中心大门北侧公示栏;
9.复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大门东侧公示栏;
10.五福村党群服务中心大门左侧公示栏;
11五井村党群服务中心大门西侧;
12.向阳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口公示栏;
巡察组扫码举报平台(注:贡宝拉格苏木及所辖嘎查党组织请扫旗委第一巡察组微信二维码;宝昌镇及所辖嘎查村(社区)党组织请扫旗委第二巡察组微信二维码。)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22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扫码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中共太仆寺旗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