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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选登
信访姓名

李永冬

来信时间

2026-01-04

来信主题

这样的物业谁来管

来信内容
小区物业费是按1.5元/平米收取,连基本的缴费发票都没有。下雪天清扫的积雪随意堆放,小区的配套设施坏了也不及时维修。房屋开裂,窗户漏风更是多次反映无果。请问这样的服务收取1.5元/平米物业费合理吗?
回复单位

太仆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6-01-05

回复内容

您的留言已知悉,1、关于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经查,鸿润豪庭小区现行物业服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5元。该收费标准系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根据国家及地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该小区收费标准未超出我盟规定的相应等级服务费参考价格范围,定价程序符合规定。

2、关于服务过程中反映的具体问题:

(1)发票开具:企业表示,物业服务中心可随时为缴费业主提供合法票据。业主前往或联系服务中心即可办理。

(2)积雪清扫:企业称已按预案组织清扫,现场检查未发现积雪在主干道、单元门口存在积雪情况。对于随意堆放积雪的情况我局已督促物业进行清理。

(3)设施维修:对于公共区域配套设施,企业承诺在合同约定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会按规定或积极协调建设单位进行处理;保修期外的,将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履行维护职责。

(4)窗户漏风等问题:我局工作人员与群众电话沟通中,诉求人拒绝提供具体楼号房号,工作人员无法进一步核查。

3、调查处理意见

综合调查情况,我局认为该小区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符合锡林郭勒盟市场定价。对于群众反映的积雪堆放问题将继续跟进物业企业进行清理。关于房屋窗户漏风、开裂等专属部位问题,由于群众拒绝提供具体楼号房号,工作人员无法进一步核查,但我局已督促物业做好日常基础设施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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