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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选登
信访姓名

石岩飞

来信时间

2025-07-25

来信主题

农村宅基地办理不动产证问题

来信内容
村里办理宅基地房本,由于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户主双方是离婚状态,当时离婚协议上写明每人各分一部分房子,但现在办理房本只能写一人名字,另外一人放弃,请问是否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或者有更加合理的解决办法?
回复单位

太仆寺旗千斤沟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7-30

回复内容

您的留言已知悉,由于已经离婚分户,房地一体证上不能写两个人名字,这样会违反一户一宅政策。如果房产能够分成两门两院,可以去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分宗,然后各自办理房本。如果无法分开就只能其中一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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