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太仆寺旗宝昌镇临街老旧平房改造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5〕10号)要求,积极鼓励社会主体(包括房屋产权人、使用权人、市场主体投资方等)通过原拆原建方式参与城市更新和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将《太仆寺旗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自行拆除改造城市老旧平房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求意见内容 《太仆寺旗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自行拆除改造城市老旧平房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tpsqzs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征求意见反馈”)或通过网站网页进行留言;
2.信函邮寄:太仆寺旗宝昌镇向阳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封注明“XXX征求意见反馈”);
3.联系人:巴雅尔;联系电话:0479-5227563;(电话表明“XXX征求意见反馈”)
四、注意事项
1.反馈意见需注明“建议人/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2.对采纳的意见建议,将在正式文件中予以说明;
3.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
1.《太仆寺旗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自行拆除改造城市老旧平房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2.《太仆寺旗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自行拆除改造城市老旧平房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x
太仆寺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