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70116815181/2024-00050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太仆寺旗教育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为确保我旗初中学考体质健康测试安全、顺利开展,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测试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原则。
(二)安全第一的原则。
(三)有利于提高学生体质健康和全面发展的原则。
(四)考试项目、测试规则、评分标准、计分办法统一的原则。
二、实施对象
全旗七、八、九年级在读学生。
三、考试项目与分值
(一)测试项目
男女共同测试项目: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
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
女生测试项目: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
男生测试项目:引体向上、1000米跑。
(二)赋分标准
1.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阶段各年级的项目(指标)、标准进行测试。每次测试折算满分为15分,按照测试标准分值保留一位小数,分三类六档进行赋分:良好及以上,80分及以上折算得15分; 及格,75.0-79.9分折算得14分;70.0-74.9分折算得13分;65.0-69.9分折算得12分;60.0-64.9分折算得11分;不及格,0-59.9分折算得9分。(详见附件1)
2.免试、缓试及计分办法
(1)残疾考生
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残疾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手续。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可查询)或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经学校初核、旗县市(区)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从提出申请的学年开始,可不参加日常参与情况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按满分赋分,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按14分赋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按18分赋分,之前学年考核测试成绩仍然有效。此类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
(2)伤、病学生
无残疾证,因受伤较重或患有严重疾病长期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因伤、病免于执行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手续,需提供二级(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检验等相关诊查资料,经学校初核、旗县市(区)体育与健康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从提出免试申请的学年开始至病愈康复期间,不参加日常参与情况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按满分赋分,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9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按12分赋分,之前学年测试成绩仍然有效。此类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笔试,按实际得分计入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总成绩。康复后,由学生监护人提出申请,在确保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按正常学生评价办法执行。
(3)因考前或考试中患病、受伤等原因,经本人申请,申请缓考的考生。
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女生生理期无需医院证明)及《考生缓考申请表》(附件8),于考试当日到考试现场,接受医务人员核查,经审核批准,方可缓考。缓考具体时间由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安排。需缓考的考生在缓考时必须参加全部考试项目的测试。
五、测试规则与评分标准
按自治区初中体育与健康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赋分标准进行赋分。
六、考点、考场设置与设备要求
(一)2024年初中学考体质健康测试考点设在第四中学,考点共设置六个考场。
(二)测试场地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除考务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和考生家长未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
(三)本次测试使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智能化设备系统进行测试,确保测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并保证测试全过程的安全和顺利。
七、考务、测试、纪检、安全保卫、医疗及相关工作组
(一)考务长:1 人(全面负责、协调考试各项工作)。
(二)测试组:
1.50米、中长跑组:复核人员1人、起点顺序员1人、发令1人、弯道裁判3人。
2.立定跳远组:复核人员2人、工作人员2人
3.坐位体前屈组:复核人员2人、工作人员 2人
4.仰卧起坐组:复核人员2 人、工作人员2人
5、引体向上组:复核人员1人、工作人员1人
6、身高体重(BMI值)组:复核人员1人、工作人员1人
7、肺活量组:复核人员1人、工作人员1人
(三)纪检组:1人
(四)其他工作组
1.检录组:3人(审查考生信息、免考、缓考信息等工作)
2.医疗组:2人(处置考试中的突发伤病等工作)
3.安保、安检组:4人(负责进入考区内的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安检和考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4.器材组:2人(负责考试器材等工作)
5.引领组:6人(负责从检录到各个测试点的引领工作)
以上工作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由考试中心配发的工作证件(证件要体现本人照片、姓名、分组情况等)
八、考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于2024年10月10日在太旗第四中学进行,如遇天气等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一)第二中学测试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0日—12日 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第三中学、贡宝拉格学校测试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4日 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第四中学测试时间安排
2024年10月15日—16日 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缓考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2日上午9:00,测试地点:太旗第四中学考点
(五)所有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九、做好测试前宣传教育、健康状况排查和免考缓考工作
(一)加强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考生和家长正确认识体质健康测试的重要性。向全体考生发放《致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明确2024年我旗初中学考体质健康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以及注意事项,提高考生和家长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认真统计致家长信回执情况,掌握考生测试前健康状况。学校各班主任、体育教师和校医要准确了解每位考生的健康状况,做好筛查工作,对患有不适宜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疾病或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的考生,要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按政策办理免试手续,严禁隐瞒病情参加测试。如因隐瞒病情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因生病受伤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考生按规定办理缓试手续。
(二)做好免考审核。有国家民政部门的残疾证明,确定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审核,旗教育招生考生中心批准可以免考;其他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受伤严重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提供旗县级以上(含旗县)医院病历复印件,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审核,残疾证明和医院病历复印件装入学生档案,经旗教育招生考生中心批准可以免考。申请免考考生应在测试前一周完成免考申请和审核。
(三)做好缓考、缺考统计。因考前或考试中患病、受伤等原因,经本人申请,持旗县级医院证明(女生生理期无需医院证明),于考试当日到考试现场,接受医务人员核查,经考务长审核批准,方可缓考。缓考具体时间由旗教育招生考生中心统一安排。需缓考的考生在缓考时必须参加全部考试项目的测试。各校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2024年锡盟初中学考体健测试缓试考生申请表》,并进行认真初审,填写《2024年锡盟初中学考体健测试缓试考生登记汇总表》。学校要对放弃参加测试的考生进行认真核实,填写《2024年锡盟初中学考体健测试缺考考生登记表》,并将其《测试证》全部收回。各校将缓试申请表、缓试登记表、缺考考生登记表及缺考考生《测试证》及时上报旗招生考试中心。
十、测试工作纪律
(一)每位考生考前要熟记所在组别、组内序号及测试注意事项,并在本校进行分组模拟测试,尽早熟悉测试流程。严禁考生将手机、通讯或摄像设备、笔以及与测试无关金属器物等任何物品带入考场,检录处严格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和本人相貌;各测试组要逐一对考生身份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再开始测试。
(二)在测试过程中,对于违规考生,要现场让考生签字确认违规事实,留存书面材料。情节严重者,取消本次学考体质健康测试所有项目成绩。
(三)考生或工作人员如果出现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所有体质健康测试项目测试完毕,由引领员带领考生在成绩公示处成绩单上确认签字后有序离开考场,《考生成绩确认单》以组为单位当场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 一份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交考场考务办公室留存,一份在考场公示栏中张贴公示,一份由考生就读学校统一领取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