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70116815181/2024-00048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太政办发〔2024〕5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4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太政办发〔2024〕50号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旗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驻太各单位,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内教基函〔2024〕9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专门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旗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额尔敦巴特尔 太仆寺旗政府副旗长
副主任:杨培椿 太仆寺旗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佟小军 太仆寺旗教育局局长
委员:朱占军 太仆寺旗教育局总督学
张海 太仆寺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雪燕 太仆寺旗民政局副局长
额尔登宝力格 太仆寺旗司法局副局长
吕文鑫 太仆寺旗财政局副局长
王腾 太仆寺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温树河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院长助理
贾玉宏 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齐布尔 太仆寺旗团委副书记
郭丽萍 太仆寺旗妇联副主席
白云升 太仆寺旗关工委五老宣讲团团长
王文杰 太仆寺旗教学研究室兼职心理健康教研员
董英涛 内蒙古昌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门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和我旗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统筹推进全旗专门教育工作和专门学校建设,建立健全重点未成年人专门教育矫治体系,开展专门教育指导工作。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不作为旗议事协调机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教育局,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委员会自行调整,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