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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太仆寺旗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1-01 11:31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太仆寺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注重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情况。一是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旗委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学法制度,在第6次旗委中心组学习上对习近平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学习。二是在第13次旗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再次对民法典进行了集中学习。三是在第二次中共太仆寺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自治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盟委依法治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研究部署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情况。一是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对本地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了《中共太仆寺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0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三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规定》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

  (三)发挥党委在推进落实法制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中的第一负责人的职责,定期听取本地区法制建设工作汇报,在召开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中确立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战略目标。旗司法局负责人传达了《依法治盟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依法治旗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任务完成情况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二是于2020年12月召开太仆寺旗依法治旗建设工作推进会,传达了《中共锡盟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对盟委即将开展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督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二、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方面

  (一)切实发挥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一是于2020年5月召开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疫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运用法治在疫情当下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二是为推进企业逐步复工复产,太旗实施“五措并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三是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第三次学习时,将“爱家乡﹒促发展﹒保稳定”司法护航民企活动列入学习日程,并与部分企业代表和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于6月赴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地摊经济”进行调研交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地摊经济”规范有序发展;2020年9月,太仆寺旗人民法院联合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执行宣传活动,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防控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23日发布防控指挥部公告,优化和加强全旗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于2月太仆寺旗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监管执法,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管,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饮水资源地的保护;12月10日,太仆寺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奥盛达购物中心开展了2020度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二)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鼓励大众创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旗符合贴息条件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为12家,贷款金额4324.2万元,应补贴利息额度51.89万元。2020年9月1日上级下达我旗贴息资金51.89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位。二是按照自治区、盟“扫黄打非”工作要求,12月8日,太仆寺旗“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旗委统战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旗文化场所开展了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大排查、大整治,规范民营企业经营,打造信用经济。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司通〔2020〕66号)等文件要求,对照查找旗政府及各部门的发文资料,开展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放管服”改革以及与食品产业发展和监管体制等改革不一致、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我旗现行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0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件,不存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文件。

  (四)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从2015年起,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都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工作,今年旗委政府继续聘用山西北岳律师事务所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为依法决策保驾护航。制定《中共太仆寺旗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太党办发〔2017〕27号)及《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太政办发〔2018〕175号),把重大决策类文件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制度化、常态化。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旗30个执法单位在政务门户网站公示了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职责权限、执法程序流程图,实行行政执法案件动态更新。2020年,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三项制度培训学习一次,全旗32个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参训人员近700名,在会议中对工作职责进行分工,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抽调全局业务骨干,各股室联合配合,科学安排,全力以赴投入到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同时按照旗委、政府安排,对我旗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领域进行检查督导,推动安排工作进一步开展。二是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印发《太仆寺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党委机构1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政府机构27个。新组建和优化职责机构10个,因地制宜设置机构3个,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机关基本对应的有17个。在市场监督、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牧业、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共8个领域设立行政执法队伍,人员转隶已全部到位,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部挂牌完成。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设置苏木乡镇综合执法队伍7支,人员全部转隶到位。完成自治区赋权事项确定工作,共承接行政处罚权80项,并在政务门户网站公布。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平台的应用,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一单两库”实施动态管理,共录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79项,企业名录库62家,执法人员12人,开展抽查事项2项,抽查对象2家,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人次,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2项,下达执法文书1份。四是组织完成全旗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工作,共222人报名参加考试,及格人数143人,合格率达70%。五是为全面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提高我局执法质量水平,法制大队于8月23日上午开展了法制监督员培训学习活动。六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旗检察机关制定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开展了“护苗行动——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守护百姓菜篮子”等一系列专项活动。七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情况。疫情期间,严格监管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诈消费者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对大型商场超市派驻人员驻场管理,监督防疫情期间商场超市经营者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八是自觉遵守各方面监督,旗直24个部门单位共梳理行政权力5904项。其中,行政许可220项、行政确认68项、行政奖励49项、行政给付27项、行政处罚4737项、行政强制措施135项、行政强制执行42项、行政监督检查459项、行政征收9项、其他行政权力158项,已在太仆寺旗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实行动态调整。并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并公示,清单涉及部门12个收费项目26大项。建立太仆寺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5个门类14个大类26个中类47个小类。九是开展202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印发《2020年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太检发〔2020〕33号)文件。根据旗司法局印发《太仆寺旗司法局关于开展全旗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太司发〔2020〕39号),应急管理局对所有案卷进行了梳理,并向旗司法局提交了2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按照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盟2020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锡应急发〔2020〕176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处罚、复议、检查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对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并向盟应急管理局提交行政处罚案卷1起进行全盟集中案卷评查。十是强化监督执法,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在年度计划中列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名单、列出监督检查的重点项目或专项,年内共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7家,出动执法人员约120人次,查处隐患120条,下达法律文书104份,配合盟应急管理局检查企业4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情况。一是2020年1月我旗法院印发《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方案》(太法发〔2020〕2号)。二是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我旗共7人通过自治区统一考试,取得行政复议资格证书,负责行政复议人数均为多人配合。2020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行政处罚2件,工伤认定案件1件,均已结案,无诉讼情况。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维持2件,无复议后诉讼情况,案件信息已上传全国行政复议和诉讼平台系统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三是全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继续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2020年至今,各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06起,调解成功101起,成功率95%。四是受理各类信访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接待来访群众,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并发放救助金5万元,与乡镇、民政、教育、红十字会等部门沟通协调,发出《关于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进一步救助的函》,对被救助人给予低保救助、心理疏导、教育指导、社会帮扶等全方位的救助。五是深入落实公开听证会制度。召开公开听证会1次,内容为2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担任听证员,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5万元人民币。六是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七是充分利用12309微信公众平台,努力为人民群众打造 “指尖上的检察院”,形成“一站式”的服务模式,让案件当事人少跑路。八是确立“检察+”社会弱势群体工作机制,明确九大社会弱势群体具体类型,分别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贫困户、军人军属、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人员。以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为主要受理方式,全体干警树立涉“弱”群体的办案意识,予以优先办理,各部门协调配合,各尽其责,切实解决好涉弱群体的每一件事项。

  (七)公正司法。一是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第19次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说明。并针对速裁中心特点,修订《2020年度太仆寺旗人民法院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并在2020年度对法官绩效进行考核,公示相关成绩,激发法官工作效率,提高法官业务能力。二是我旗检察院在疫情期间,坚持少捕慎捕原则,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28件3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8件24人,不批准逮捕10件14人。不批准逮捕件数占35.7%,人数占36.8%,有罪判决率100%。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开展两项监督工作,提前介入侦查5件,立案监督3件,追诉2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切实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推动认罪认罚制度从宽落实,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案件64件76人,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依法批捕、起诉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7人,坚持边办案边普法,做到防患于未然。主动介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金额达1400余万元,被害人众多,从严从快批捕了该案涉案犯罪嫌疑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于2020年10月26日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派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成立,太仆寺旗政法委、人民检察、公安局共同为检察官办公室揭牌,部分干警参加了挂牌仪式。四是于2020年9月,我旗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调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8个部门对19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五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要求,对行政执法的主体、程序、依据、结果、文书等进行全面评查。六是坚持服务群众,法律援助工作扩面增量。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法律援助咨询98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5起,其中刑事案件52起,民事案件113起,挽回经济损失101.2万元。与信访局、民政局、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完成数起联合接访,有效拓展了中心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七是为强化外部监督,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开门纳谏”,加强案件外部监督力度,邀请旗人民检察院“侯毅工作室”每月固定周对各类案件进行监督,尤其对发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不断降低案件发改率,提升案件质量;八是加强律师对法官监督,联合检察院、司法局召开推进律师执业规范化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座谈会,建立法官与律师双向评分机制,对优秀律师联合检察院、司法局进行表彰,对缺乏职业操守、法律素养低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及时向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加强对其整顿力度,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犯罪案件进行深入讨论,强化相互监督力度,不断提升审委会讨论决定处理案件的透明度和科学化决策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九是推进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减少在犯罪。于2021年1月13日,盟派驻太仆寺旗开展社区矫正,太仆寺旗司法局及社区矫正大队一行人对全旗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警务督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1月12日-1月13日两天,红旗司法所联合派出所对辖区内在管社区服刑人员展开家访访谈活动,完成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家访访谈工作。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校培训计划中,不定期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测试、检验和年度考核,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制度。

  (二)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一是在第6次旗委中心组学习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七五”普法以来,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法日”、“综治宣传月”、“禁毒日”、“民族团结进步月”、“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普及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于9月9日召开民族教育专场新闻发布会,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阐述。其次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旗司法局印制通俗易懂的漫画宣传册,结合“法律六进”工作,向群众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义、总则和分编内容,重点围绕增设的居住权制度、设置离婚冷静期、明确物业对高空抛物负责等亮点进行了宣传。二是为深入推进我旗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联合旗教育局、旗团委于12月4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当天,共同举办“关爱明天  与法同行”太仆寺旗2020年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三是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推荐3名优秀律师、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各机关担任法律顾问,成立旗委、政府法律顾问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评制度,加强对顾问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四是配合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到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动主流媒体发布法治宣传信息1560条。五是开展了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即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村设置一个便民法律服务联系牌。

  (三)落实青少年学法用法工作。一是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设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课堂,组织学生到法院亲身体验“模拟法庭”庭审,为全面提升学生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贡献力量。在旗第四、第五小学创建未检工作室,并分别组建20人左右的教师爱心团队,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等工作,注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将犯罪扼杀在萌芽状态。开通太仆寺旗未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未检工作信息和相关涉及未成年法律知识。二是我旗检察院共有12名检察工作人员(其中院领导和未检干警7名),在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创新开展“法治进校园”,针对疫情期间不能复课的情况,通过网课形式向两所小学1000多名师生开展法治课。学生复课后,3次进入到学校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面向2500余名师生开展主题讲座,充分发挥法治宣教效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围绕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邻里纠纷、民间借贷、农牧民维权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两委”班子成员法律知识培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嘎查村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二是进一步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广场,开展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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