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太仆寺旗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推动太旗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根据会议安排,将太仆寺旗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一是扩大法治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2023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210余次,进一步推动了各项法律的实施。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全旗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项培训3次。同时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太仆寺旗“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指引,把宪法宣传纳入各部门普法重点任务。三是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开展了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成立了“三月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在奥盛达广场,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电信、移动、联通、团委、妇联、人社局、宣传部、依法治旗办等28个单位参加集中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并践行“百名律师进乡村”“百名律师进学校”活动主题,累计开展宣传活动共计20余次。
(二)配合开展立法工作,推动实现良法善治。配合自治区立法工作。太仆寺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6日至8日召开,太仆寺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截至目前,大会议案组收到代表对全旗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78件。其中涉及民生和社会保障9件,农牧林水8件,教科文卫7件,交通运输和交通安全12件,乡村振兴与环境保护27件,国土资源和市政建设管理8件,财政和工业经济发展3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1件,旅游和民族宗教3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不断拓展公民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积极参与自治区和重要立法调研工作,征求各方意见,配合中央、自治区立法工作。
(三)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扎实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大厅进驻部门31家、设置窗口97个、工作人员126人,入厅政务服务事项达1559项。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2023年产生好差评数据11.4万条,满意率100%。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目前,25个部门开展内部双随机抽查94批次,检查443户次,联合双随机抽查51批次,检查133户次,监管效能和执法的公正性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巩固改革成果,旗委依法治旗办印发《关于做好对苏木乡镇承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培训通知》,要求各权力下放部门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各苏木乡镇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对苏木乡镇开展执法指导监督,进一步加强协作沟通,规范文明执法。三是加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建立登记0.5个工作日完成常态化制度;通过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授权使用、知识产权执法业务培训、深入企业座谈调研、开展知识产权4·26宣传活动、开展蓝天行动专项执法等方式,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培育、发展和保护职责。四是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2023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通用法律法规和文书制作、裁量基准应用等组织对执法人员培训4次,累计参加人员1000余人。
(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推进公正高效权威司法。一是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在线提交司法确认案件数500件,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43天。同时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让各族群众到一个地方就能解决诉求。二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社矫人员日常管理。截至目前,全旗在册社矫人员共29人,无一人脱管漏管。
(五)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一是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印发《太仆寺旗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公告》,截至目前,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121人,并依托发改委“双公示”平台及人民政府官网,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为全面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太仆寺旗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各单位报送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有关的通知》,对全旗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截至目前,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查行动,共对全旗行政执法单位,7个苏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专项督查4次,评查执法案卷116件。四是加强和改进复议工作。按照复议改革要求,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以及配套机制,进一步促进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对办结的复议案件在平台进行统一公示,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力度,2023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件,纠错2件,纠错率为40%。五是落实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出庭应诉前期准备,2023年我旗行政应诉案件共9件,调解1件,主要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成立全盟首家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人民调解472件(不包括口头调解),成功调解471件;12345热线接收工单2613件,办结2530件,办结率96.82%,解决率99.63%。持续加强信访工作力度,2023年全旗信访总量158批288人次,其中走访81批211人次、网上信访77批77人次,截至12月31日已化解155批次,化解率为98.1%,未化解3批次正在办理中。
(七)贯彻党内法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聘任法律顾问做出事前事中把关,对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在盟委进行统一备案审查,并积极做好宣传落实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同时将党内法规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计划,列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计划,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抓手,举办太仆寺旗科级干部主体培训3次,确保全体干部筑牢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八)强化法治保障。完善依法治旗考核体系,将学法用法守法纳入考核指标中,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切实形成法治建设强大合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智慧司法平台,实现各级行政司法单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九)加强党对法治太旗建设的领导。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旗各级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印发《全旗领导干部学法通知》,制定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重要法律法规相关内容9次。二是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根据盟委依法治盟办要求,将主要负责人述法内容列入年度苏木乡镇、旗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实现党政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三是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中共太仆寺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按照“两规则一细则”充分发挥4个协调小组及依法治旗办的统筹协调作用,以依法治旗办秘书股为协调机构,规范依法治旗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实体化运行,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设立实体化联络办公室,全面落实依法治旗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浮于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深悟透上还有差距,在学习上存在实用主义现象,缺乏钻研精神,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实践上还做得不够。
(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依法决策能力有待提高。
(三)法治建设推进不平衡。各苏木乡镇、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存在个别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安排部署、研究解决问题等方面不够重视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更深、悟得更透,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坚持人民至上。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党政主要负责人都要切实承担起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既要始终保持革命化的“底色”,更要在提升专业素能上下功夫,引领带动全旗行政机关扎实推进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全旗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
(三)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形成以上率下、全面推动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