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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公告(第40号)

   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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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公告

(第40号)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总体安排,为保障广大居民能够按时接种第二剂次灭活疫苗,确保下一阶段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灭活疫苗(两剂次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

本阶段灭活疫苗第二剂次集中接种截止时间为6月28日,请全旗范围内已接种灭活疫苗(两剂次疫苗)第一剂次满21天人员,于6月28日前到旗医院及各苏木乡镇卫生院接种点接种第二剂次疫苗。

二、重组疫苗(三剂次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

请6月1日、2日接种重组疫苗(三剂次疫苗)第一剂次满28天人员,分别于6月29日、30日到旗医院及各苏木乡镇卫生院接种点接种第二剂次疫苗。

三、对不宜接种人群研判工作

疫苗接种专家研判组于6月25日上午10:00-11:30,在旗医院疫苗接种点对生病或接种第一剂次后出现不良反应者进行现场集中研判,对确属不宜接种人群出具《不宜接种告知书》。请因生病或接种第一剂次后出现不良反应等不确定是否可以接种第二剂次的居民按时前往,并根据研判情况完成第二剂次疫苗接种。

根据国家权威实验结果,仅接种第一剂次无法形成免疫屏障,疫苗全程接种的剂次数是基于临床试验科学数据的,只有完成全程接种才能获得有效的免疫保护。因疫情、疫苗供应等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广大居民朋友一定要高度重视并珍惜这个机会,及时接种第二剂次,完成全程接种,共同努力建立起免疫屏障!

 

 

太仆寺旗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