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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来源:太仆寺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日期:2022-04-27 00:00

太仆寺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  告

(第75号)

当前,国外疫情高发,满洲里、呼和浩特、包头、天津、青岛等地相继报告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高效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现就推广应用国家健康码“场所码”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功能 

“场所码”为微信小程序“国家健康码”新增的“场所到访人信息登记码”功能模块。场所申领时能标记该场所的类型、名称、地址等信息。居民选择“本人扫描登记”,可自动跳转至本人健康码页面,方便工作人员查验,同时记录其本人进出该场所的时间,如有疫情发生,可为快速精准追溯排查涉疫风险人员提供数据支撑。

二、“场所码”使用范围 

(一)客运车站出入口、核酸采样点、集中隔离点及转运车辆;

(二)所有药店、个体诊所、酒店宾馆、商场超市、景区、培训机构、文体娱乐、理发洗浴等经营性场所;

(三)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托幼机构等场所;

(四)旗指挥部认为需要使用的其他场所。

三、“场所码”申请流程 

各场所负责人员打开“国家政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点击“防疫健康码服务”→点击“立即申领/您已申领,立即查看”→点击“场所到访人信息登记码申领”→点击“同意”→填写申领人相关信息→勾选“协议”同意按钮→完成步骤,生成本场所二维码,并按要求张贴在场所内醒目位置。

四、推广使用要求 

(一)凡纳入使用范围的公共场所,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3月11日前完成场所码申领并张贴于门口明显位置,安排专人指导监督工作人员及群众先扫码后进入(扫码进入人员无需登记信息),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以及没有智能手机的群众须提供纸质登记服务。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人开展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场所经营者和责任人责任。

太仆寺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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