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津贴以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享受生育津贴天数标准为:正常产假98天,难产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的,享受42天产假(行政事业单位参保女职工不享受此项待遇)。
蒙速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