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京蒙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京蒙协作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局联合昌平区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原《太仆寺旗京蒙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太乡振发〔2021〕34号)进行了修订,先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4月4日下午下班前反馈至乡村振兴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京蒙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赵赫榕 电话:15754987499
此调查已结束,未收到有效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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